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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城乡医疗保障体系 河南省暂不具备条件
2010-06-11作者:未知来源:大河报

  “在城镇单位工作了,可户口还是农村的,我该参加城镇职工医保,还是参加新农合?”从农村到城市打工的人,大都有这样的困惑。今年省“两会”期间,省政协委员提出:城镇医保能否跟新农合并轨?昨日(10日),河南省政协召开重点提案督办会,相关部门对此做了答复。省卫生厅表示,河南省将探索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相关政策及经办服务等方面的衔接。

  “目前,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之间分割管理,资源不能共享,我建议实施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并轨。”昨日,省政协委员、九三学社河南省委参政议政处处长王清彬提出。

  “统一城乡医疗保障体系,我国各地区正在探索中。”在昨日的督办会上,省社会和劳动保障厅副厅长刘涛提出,医疗统一管理制度在很多发达城市已经实施了, “然而,我省是人口大省,农业人口比例大,城镇化水平相对较低,开展城乡统筹的各方面条件暂时还不是十分具备。”刘涛说。

  “目前,卫生部正在探索各项保障制度的相关政策衔接,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下一步,我省也将积极探索新农合、医保制度的并轨。”省卫生厅农村卫生处副处长戴能光说。

  尽管河南暂不能实现医保卡和新农合的并轨,但省社会和劳动保障厅副厅长刘涛提出,将做好用药范围的衔接,使城镇医疗保险和新农合都能用《基本药物》的药品,并研究流动就业人员跨制度、跨地区医保关系的转移接续办法,建立参保人员在各项医保制度间的转换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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