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新闻 > 正文
陕西:西安非从业参保居民可“挂账”看病
2010-07-01作者:未知来源:新华网

  西安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与全市247家医院合作建立起签约挂账结算模式,使得西安124万非从业参保居民看病时只需出示“专用病历”、医保卡和居民身份证,即可在签约医院最高“挂账”5万元看病。

  据介绍,西安市自2007年启动城镇居民医保后,将没有工作的城镇居民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目前已有124万城镇居民参保。因病人先垫付医药费,再凭票据报销的手续烦琐,西安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先后和西安地区247家各类等级医院签订了“挂账看病”协约。

  据了解,凡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西安非从业居民,只需持“专用病历”、医保卡和居民身份证就可以到医院挂号看病。医生根据病情诊治,在《专用病历》处方联中开具门诊处方或开具相关治疗、检查、检验单,并在《专用病历》上详细书写病历。患者再持门诊处方单到医院医保专用柜台确认医保人身份,之后按规定“挂账看病”。

  “挂账看病”时,按城镇居民医保平均报销50%的比例,患者先期支付部分自费药费,出院时可根据比例多退少补。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