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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同比降三成
2010-07-07作者:未知来源: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李可心报道 《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实施一年多后,我市的劳动关系情况究竟怎样?昨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玉浦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分别前往福田、南山和龙岗检查了三家企业的劳动关系情况。检查显示,目前我市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了98.3%,劳动争议案则下降了三成。

  昨天上午,刘玉浦一行来到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走进该公司的生产车间、员工宿舍、培训教室等场所,了解员工工作和生活情况。正在生产车间流水线上工作的小曹说,她每个星期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周末申请加班3小时,每个星期都有一天的休息,现在工资有两千多元,对公司提供的工作环境和待遇,她都十分满意。该公司的宿舍同样让人大代表们印象深刻,公司的普通宿舍每间都有电话、电视、洗衣机、卫生间,不少员工还自己配置了手提电脑,很方便地就可以在宿舍上网,员工们对企业提供的生活环境都赞誉有加。

  刘玉浦表示,此次开展《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活动,是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央、省委近期关于改善用工环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部署的重大举措,是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步骤。他充分肯定了贯彻实施条例取得的显著成效,表示当前我市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今后还将在执法检查、普法宣传、完善协调机制等方面下工夫,努力创建企业健康发展和劳动者权益等得到维护的双赢共建局面。

  记者了解到,《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实施一年多以来,取得显著成效,大量的劳资矛盾得到及时化解,全市没有发生严重影响社会安定的重大群体劳资纠纷,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我市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该条例实施后,我市劳动合同签订率大幅提升,截至5月,我市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8.3%;用人单位的管理也得到规范,一些严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事件明显减少,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投诉大幅下降。今年1~5月,全市劳动监察部门接受处理投诉举报1661件,同比下降51.1%,处理劳资纠纷群体性事件286宗,同比下降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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