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新闻 > 正文
湖北:秭归县3.7万名城镇居民享受门诊统筹
2010-07-13作者:未知来源:中国社会保障网

  随着《秭归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以及金保工程城居系统的调试运行,从7月1日起,湖北省秭归县3.7万名城镇居民凭医保证可以在定点医院报销普通门诊费用。

  按规定,居民在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每日次处方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40%,每日次处方最高报销限额10元,全年居民门诊统筹累计报销限额140元。(湖北省秭归县社会保险局 余先达 周锦程)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