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新闻 > 正文
江西: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保由政府埋单
2010-07-15作者:未知来源:江西日报

  7月13日,记者从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困难国有农林水企事业单位、农垦企业和城镇大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符合条件的,参保费用可由政府全额补助。

  此次全额补助对象是,连续停产停业1年以上的国有农林水企业、农垦企业和城镇大集体企业的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有少量生产经营活动,职工全年累计领取工资低于6个月(含6个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无力缴纳社保费的国有农林水企事业单位、农垦企业的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已关闭破产改制的国有农林水企业、农垦企业、城镇大集体企业,关闭破产改制时的退休人员(含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关闭破产改制时距退休年龄差5年的内退人员)。已按规定筹集资金一次性缴费参保的关闭破产改制企业除外。

  据悉,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按属地原则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其中,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按参保地上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医疗费用人均实际支出水平缴费;在职职工参加住院医疗保险,按照参保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的标准缴费。参保所需资金由财政负担。市、县(区)属企业单位由市、县(区)财政安排,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其中退休人员参保每人每年补助500元,在职职工参保按每人每年缴纳住院医疗保险费补助50%。

  此外,按照有关规定已办理由财政全额补助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企业(单位)退休职工,现在可以直接办理城镇职工医保参保手续,享受城镇职工医保待遇。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经审批后方可办理城镇职工医保参保手续。计划在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该项工作。(记者黄继妍)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