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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劳动者置业成工会新职能 专家质疑操作很难
2010-07-16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帮助工人置业:工会的重要角色

  有了这个平台,中国的竞争力不但得以维持和巩固,工会还会从一个趋于边缘化的社会组织,一跃而成为整个社会利益网络的核心

  目前中国沿海地区产业发展面临两难,一方面工人工资太低,无法赶上迅速上涨的城市居住成本,特别是昂贵的住宅使得劳动力基本不可能在城市里完成再生产过程;另一方面,国内还有大量没有就业的低技术劳动力,一旦工资水平上涨过快,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将失去竞争力。劳动力成本更低的越南、印度很可能成为企业转移的新目的地。中国工人很可能连目前较低的工资也会失去。怎样找到一个能让工人在城市体面地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又不会导致企业成本增加的制度,攸关整个国家的竞争力和长治久安。

  在中国经济的增长模式下,低地价、低劳动力成本,维持了中国企业的全球竞争力。这种全球竞争力又通过税收,特别是土地收入,转变为基础设施等国家的竞争力和全社会的财富积累。由于中国税收主要属流转税,基础设施建设依赖“土地财政”,没有直接对个人收税(财产税和所得税),因此,尽管政府积累了大量的财富,但却无法像其他国家那样,通过财富积累的逆过程——减税,将社会财富返回到工人和普通公民。因为,现有税收的减少,只会增加企业的利润,而不一定会保障工人工资水平的提高。大规模提供社会保障和福利(如失业、退休、养老、医疗等),需要稳定的居住为前提,这在技术上使得没有稳定的居住、流动性很大的工人很难分享。

  社会财富的分配:帮助工人置业

  针对以上问题,我建议在二次分配阶段向工人阶层转移财富。

  具体做法是,参照当年的“房改”,由一个组织按照成本(含征地拆迁和基本配套)在就业密集地区(如工业区)附近提供土地,这个组织根据实际申请需求,大规模建设低成本住宅,户型控制在50~60平方米,按照成本价卖给在城市没有商品住宅的新增就业人口(农民工、大学毕业生或公务员)。对于无法一次付出全价的,允许按照“先租后售”的方式,分期付款。即每月付一定的租金,一定时间后允许其作为房价的一部分,补交余款后,获得全部产权。

  假设一个城市土地的全部成本(征地拆迁+基础设施)是20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建安造价加上合理利润每平方米2000元。这样一套50平方米的住宅全部成本就是20万元。这个组织通过银行借款,按照需求建设住宅。再假设新就业居民每月收入1500元,市场每个月房租是300元。如果租赁这个组织的住宅,每人每个月500元,这样每年就是6000元,夫妻两个人一年交房租1.2万元,15年后,累计房租18万元,再补交2万元,就可以类似“房改”的方式获得完整产权。这个组织则将全部借款还给银行。在这期间,借款的利息由政府补贴,物业管理费由单位补贴。

  这个模式的特点:第一,同经济适用房模式最大的不同,无论收入多少,所有没有商品住宅的新增就业人口都有一次机会享受“房改”。这样就大大减少了资格鉴定的成本和退出机制的困难。加上户型面积控制在50~60平方米,且不得同时拥有商品住宅,这样就可以避免对现有房地产市场的冲击。第二,同现有保障房模式最大的不同,就是允许通过“房改”进入市场。从而极大地降低了银行的风险,便于银行大规模进入,减轻了政府财政的压力。而提前将价格锁定,避免了今后通货膨胀或建设成本上升导致的成本失控。

  先租后售,将租金转化为购房款,可以显著降低购房门槛(如果农村宅基地或承包田也可以通过一定制度,如“地券”方式流转,门槛还会降得更低),提高初次就业者财富积累的效率。成本价购买,市场价产权,意味着将一大笔社会财富转移给购房者,从而达到平均分配社会财富的目的。拥有不动产后,个人财产性收入就可以随经济发展(主要是公共服务的改善)自动增加。在没有财产税的制度下,这部分财富的增长将远远超过工资收入的增长。这样,即使企业的工资性收入不再增加,个人的实际财富也会快速增长,从而在极大地改善工人实际生活水平的同时,降低企业成本上升的压力。其本质,就是把以前补贴给企业的地价,用来补贴企业的劳动力。

  各方利益:帕累托改进

  对于中央政府而言,流动的劳动力沉淀下来,就会视城市为家,变得遵纪守法(这已被新加坡、香港的实践所证明)。政府虽然补贴了部分地价,但社会稳定的程度会得到显著改善。

  对于地方政府而言,虽然土地收入同房地产相比,大幅减少,但由于稳定低成本的劳动力,反而可以吸引更多的企业,从而扩大税收的基础。而个人拥有住房,势必刺激大宗消费(装修、电器、家具)。内需的扩大又会通过营业税(以地税为主)增加,抵偿短期土地出让收入的减少。此外,由于挤占了非正规住宅出租的市场,将导致“小产权”、“城中村”的利益萎缩,可以对违章建设釜底抽薪,从根本上起到抑制作用。避免了恶性“拆迁”、“城管”带来的社会冲突。

  对于个人而言,有了稳定住所,户籍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农民工可以分享从社保、医保,到教育、就业等各类城市补贴。把在乡下建房的资金,用来在城市置业,不仅可以分享社会财富的增加,还可以减少农村的土地占用,并最终改变“候鸟”式的城乡流动模式。

  特别重要的是,工资收入在总收入构成中下降,减少了劳动力在城市再生产的成本,也不用担心城市不动产价格的上涨(因为上涨越多,意味着个人财富增加越快)。这时工人对涨薪的冲动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强烈。

  稳定的住所,还有助于建立个人信用。信用消费是现代经济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特征。正是由于信用消费的不发达,导致了消费占国民经济比重长期偏低。坦率讲,没有信用消费,就不可能有效扩大内需。因此,尽快为新增居民提供稳定住所(而不是鼓励租房),乃是转变增长方式,扩大国内需求的关键。

  对于企业而言,劳动力的稳定,为职业教育的提供,企业忠诚的建立,提供了基本条件。而这些是企业升级必不可少的条件。薪资成本锁定后,可以长期维持相对于其他企业,特别是境外企业的竞争力,从而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

  这样的政策效果,就是经济学上的“帕累托改进”,即一项政策能够至少有利于一个人,而不会对任何其他人造成损害,甚至可以使整个社会受益。

  技术关键:谁来操作?

  这一模式有一个技术关键,就是如何选择实施这一政策的主体。

  由于住房涉及的主要是地方政府利益(土地收益)的转移,因此,这一组织必须是地方的,而非中央的。同时,由于劳动力流动是跨地区的,涉及地方间利益的转移(如原居住地宅基地、承包地的资本化和异地流转,劳动力打工地的转移等),因此,这一组织还应当具有全国性的网络。此外,在经济上,还应当是一个独立的主体,可以从事完整的经济行为。

  纵观现有各类组织资源,只有工会具备上述特征。它不仅具有完整的层级和全国性的网络资源,也有独立核算的经济身份,更与职工有着直接的联系,这是任何社会组织无法比拟的。

  对于工会而言,如果承担帮助工人置业之职,就拥有了一个调解劳资关系的强大工具。工会不是简单地争取劳主的利益,而是通过利益转移,将劳资双方的焦点,从工资转移到不动产——企业提供工人生产资料,国家帮助劳动者获得生活资料。企业和政府对住房物业费和利息的补贴,可以将工人和政企的利益对立,转变为一致——劳动力获得不动产及财产性收入,企业获得稳定低成本的劳动,政府获得稳定的社会秩序。

  工会的角色:重建社会组织

  改革开放30年后的今天,社会财富远高于改革之前。但从社会的组织程度来看,却远远不如改革开放之前。“单位”、“公社”之类组织解体之后,没有相应的替代组织。脆弱的社会组织无法负担巨额社会财富的需求。多样化的利益集团,不得不寻找自己的代言者。这就是为什么社会财富迅速增加之后,社会却反而更加不稳的重要原因。

  中国历史也表明,那些伟大王朝,大多并非亡于经济凋敝,而是亡于经济的繁盛(如唐朝的安史之乱、宋朝的靖康之变)。由于社会组织的成长,跟不上迅速增长财富的需求,迅速分化的利益导致社会秩序废弛,一旦外力入侵,政权就会突然崩溃。

  借助住房形成利益杠杆,工会可以有效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劳动阶级)的组织程度,形成覆盖全社会各个角落的利益共同体网络,起到社会凝合剂的作用。例如,现在工会制度以外的一些新生行业(如出租车司机、厨师甚至城市拾荒者等),都可以通过住房提供,纳入有组织的工会体系。工会则成为政府之外,执政党直接向社会最微观、最底层人群传输利益的有效渠道。

  具体操作过程中,可以依托全国性的工会系统,建立一个住宅基金,流动的工人可以在不同城市积累,并在最终定居的城市结算。再进一步,可利用住宅是非常优良的抵押品的特点,将这一基金同医保、寿保、社保以及养老保险、失业救济等福利制度结合起来(如西方国家流行的住宅换养老),共同组建一个庞大的互相依托的社会保障体系。

  工会新职能:帮助劳动者置业

  中国的贫富差距和利益分化,主要不是一次分配(工资)差异造成的。更主要的原因,是财富二次分配的巨大差异导致的。政府收入主要用于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的改善,直接后果就是推动地价的上升。只要政府不停地改善公共服务,地价就会保持上升的总体趋势。在没有财产税的条件下,拥有不动产的居民可以借此大规模分享财产收入的增长,而没有不动产的居民则需承受因此导致的生活成本的提高。一正一负,贫富差距就会迅速拉开。

  工会帮助工人在城市获得资产,不仅可帮助工人降低在城市出售劳动力的成本,更主要的是帮助他们获得了分享社会财富的渠道,防止了社会财富分配机制导致的贫富差距扩大。这种二次分配给工人带来的利益,要远大于工人直接的工资所得。

  有了这个平台,工会就会从一个趋于边缘化的社会组织,一跃而成为整个社会利益网络的核心。工会不再是简单地鼓动工人争取更高的工资,而是同政府和企业一起,帮助工人置业。工人(包括所有劳动者)将会视工会为自己真正的利益代言人,工会的地位将会得到极大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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