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二连浩特市调整离休干部无工作遗嘱补助标准
2010-08-02作者:未知来源:中国社会保障网
为妥善解决二连浩特市离休干部无工作遗属生活困难问题,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二连浩特市社保局圆满完成行政事业、企业离休干部职工遗属生活补贴调整工作。
本次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调整如下:
从2010年1月1日起,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计算基数统一确定为2538元。行政事业遗属按计算基数的25%计发;企业离休干部遗属生活按35%计发,此项政策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符合此次调待标准的遗属共有33名,其中:行政事业遗属28名;企业离休干部遗属5名,调整后行政事业遗属生活费每人每月由532元达到634.5元;企业离休干部遗属生活费每人每月由745元达到888元。市社保局将于7月份将随工资发放到位。(内蒙古二连浩特市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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