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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大力实施就业促进工程惠民生
2010-08-06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7月27日,广元市人民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大力实施就业促进工程和审定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李在扬汇报今年以来全市实施就业促进工程的有关情况,并对实施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有关情况作说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为每人每月650元。

  一、上半年实施就业促进工程的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市政府更加高度重视就业促进工作,把实施就业促进工程作为十大民生工程之首,立足发展扩大就业,立足重建增加就业,立足服务稳定就业,省定5项、市定1项就业促进工程全面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超半”,全市就业局势总体稳定。截至6月底,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1946人,完成年目标任务(下同)的62.7%。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8465人,完成70.5%。城镇登记失业率3.9%,控制在4%以内。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185万元,完成116.3%。培训农民工66375人,完成66.4%。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0278人,完成100.9%。

  我市实施就业促进工程主要采取了八条措施。一是强化实施就业促进工程领导。市政府把实施就业促进工程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召开了第10次就业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就业促进工程。马华市长亲自主持召开专题就业工作会议,确定就业促进工程目标任务,并亲临“春风送岗”专场招聘会。赵勇常务副市长到任第一件事就是研究全市就业促进工程。市政府领导多次组织研究就业工作并亲自现场解决全市实施就业促进工程的若干具体问题。二是努力实现经济增长与就业优先良性互动。结合实施承接产业转移、资源转化战略,围绕灾后恢复重建、重点工程建设及新上项目开工,着力扩大就业,切实把恢复重建和经济发展的过程变成促进就业持续稳定、全面扩大的过程。三是充分发挥政策促进就业效应。把全面落实政策作为促进就业的重要抓手,通过政策宣讲、热线电话、专项服务、座谈交流等形式,切实让企业、街道、社区和就业困难对象全面知晓政策。通过简化程序、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等举措,及时落实政策,帮助18284名城乡劳动者实现就业,稳定岗位22340个。四是大力实施专项就业援助活动。通过以高校毕业生、困难就业人员、被征地无业农民、返乡农民工、灾区群众等“五类”群体为重点的专项就业援助,83133名“五类”群体实现就业。五是着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强与职业技能培训有关部门的紧密配合,相互监督,相互支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过程的现场核实、督查,确保职业培训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围绕恢复重建、交通建设、产业发展等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各类工种各个层次的职业技能培训。着力打造建筑、餐饮、家政、旅游等行业培训品牌,已形成“广建工”、“广电工”、“广核电安装工”、“昭化妹”等特色培训品牌。六是积极推动创业促进就业。把小额担保贷款作为推动创业的突破口,建立“信用社区+创业培训+担保贷款”联动机制,强化创业服务,推动“人回流、厂回迁、业回创”,援助732人创业,带动2009人就业。七是创新就业服务企业工作机制。积极推进“企业、产业发展→新增岗位→组织招聘→技能培训→对接上岗→落实政策”扩大就业新模式,主动深入企业调查和掌握生产经营及用工需求,帮助624户市内外企业组织招聘城乡劳动者11975人。八是深入推进农民工工作。根据劳务对接企业需求,大力实施以培训为核心的“七位一体”农民工工作模式,组织师资深入输入地,依托当地资源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转换培训,不断拓展职业培训服务空间,全方位提高农民工就业素质,切实增强就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稳定性。6月以来,我局与输入地就业部门联合在北京、昆山培训电工、电子、家政等广元籍农民工2200多人。全市转移就业81.7万人,劳务总收入36.15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6%、20%。

  当前,我市实施就业促进工程面临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部分劳动者就业主动性不强和就业观念不适应。二是随着灾后重建任务的逐步完成,势必导致大量就业岗位流失,已实现就业的劳动者至少有2万人将成为新的失业者。三是以失地无业农民增长为主的就业困难群体较快增加,总数达到5万多人,其中被征地农民2.89万人。四是人力资源市场、金保工程和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滞后,就业服务均等化进程缓慢,难以满足劳动者对就业服务的需求。

  二、下半年实施就业促进工程的重点工作

  5月19日,罗强书记调研城区就业工作,部署在城镇开展“开发岗位、援助就业”活动,帮助更多城镇劳动者实现就业。6月8日和12日,马华市长、赵勇常务副市长先后就我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作出重要批示,我局庚即草拟实施方案并书面征求了市级有关部门的意见。6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全市实施就业促进工程的情况报告并提出五点建议。7月1日,赵勇常务副市长召集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对我局草拟的《关于在全市城镇开展“开发岗位、援助就业”活动等四个实施方案》和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的《关于实施就业促进工程几个问题的报告》进行了专题研究。7月2日,我们组织相关部门就四个实施方案的操作办法进行了研究,7月中旬书面征求了各县区、开发区对实施方案的意见。

  根据年初工作目标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以及市人大常委会的建议,下半年实施就业促进工程的总体思路是:以扎实开展促进重点群体就业专项援助活动为抓手,以全面落实促进就业各项优惠政策为支撑,以强力推进创业促就业为引擎,竭力增强劳动者、市场、政府促进就业的合力,确保“户户有就业”,确保超额完成就业促进工程的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全市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一)扎实开展促进重点群体就业的专项援助活动

  1、认真实施《广元市城镇开展“开发岗位、援助就业”活动实施方案》。目前,我市城镇有就业愿望的劳动者未就业或未稳定就业人员2.53万人,加之灾后重建任务完成就业岗位逐渐流失,城镇就业困难群体居高不下,被征地失业农民日渐增加,全市就业形势不容乐观。针对这一形势,2010-2012年,我们在全市城镇深入开展“开发岗位、援助就业”活动,连续三年分年开发就业岗位援助城镇劳动者就业2.5万个、1.5万个、1万个,失业率分年控制在7%、6%、5%以内,充分就业社区达到30%、45%、60%以上。2010年分类开发就业岗位援助城镇不同对象就业2.5万人。其中,打造餐饮、零售等几条街新增岗位支持自主创业4000人;开发旅游、物流、家政等服务岗位帮助失业人员就业7000人;开发公共停车点、报刊邮亭等岗位解决困难群体就业1000人;清理、开发机关事业单位保安、门卫、卫生等后勤服务岗位解决低收入群体就业1000人;开发城市治安巡逻、环卫、绿化等公益性岗位解决困难群体就业2000人;围绕企业、产业发展需求,开展技能培训和技校教育孵化岗位解决新增劳动力就业10000人。

  2、认真实施《广元市促进城市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实施方案》。省政府今年下达我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任务650人。根据我市实际,确定援助城市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6100人。其中,通过开发城镇保洁保绿、治安维护、公共交通、医疗看护、报刊邮亭、停车场点、家政服务、经营摊点、餐饮服务等城镇就业岗位援助就业2800人;开发劳动保障协理员、卫生、养老、医疗、健身、物业、助残等社区管理、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援助就业500人;开发门卫、保安、保洁绿化、驾驶员以及从事水、电等设施设备维护等后勤保障岗位援助500人;围绕川浙、电子、纺织、医药工业园区建设和剑门关、昭化古城、天曌山等旅游服务开发岗位援助就业1800人;援助创业100人,带动就业400人。

  3、认真实施《广元市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实施方案》。省政府下达我市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任务6000人。针对我市被征地失业农民年龄偏大、文化偏低、技能缺乏、就业观念落后等实际,通过项目吸纳、劳务输出、技能提升、公益性岗位安置、强化公共就业服务、落实社会保障等措施,援助被征地农民就业6000人,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1人实现就业。其中,用地单位吸纳就业1000人;鼓励引导各类用人单位吸纳就业2000人;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500人;劳务输出转移就业2000人;发展服务等三产业就业500人。同时鼓励从事农业经营、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4、认真实施《广元市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施方案》。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是我市农民增收最重要的途径。目前,灾后重建吸纳本市农村劳动力就业14万人,灾后重建任务完成后农村劳动力转移将是我市非常突出的问题。针对这一形势,我们健全和完善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政策和制度体系,深入推进“七位一体”农民工工作模式,通过大力开展技能培训、扩大劳务输出规模、帮助就地转移就业、鼓励自主创业等多种措施,确保全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万人,培训农民工10万人,在岗培训5.9万人。重点是新建4个劳务基地,并设立农民工服务站;通过“引厂入校、引校入厂”等形式,援助2万人定向培训就业;前往北京、昆山等广元籍农民工集中地有针对性地培训农民工3000人;开展职业技能鉴定2万人;扶持1000名返乡农民工成功创业。

  (二)全面落实促进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今年是就业政策落实年。去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工作的通知》及7个配套文件,形成了新一轮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体系,为我市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就业工作提供了强力的政策支撑。国家、省关于地震灾后和金融危机支持就业的特殊政策今年继续使用一年。我们将紧紧抓住这一有利时期,切实把以“五缓四减三补两协商一核销”为主要内容的特殊政策用好、用足、用出实效。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建立市、县区政策宣传联动机制,每季度开展一次政策宣传,编印政策宣传资料10万份,发放到企业、社区和城乡劳动者手中,并适时召开企业政策解读会,给企业、劳动者解读政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立政策咨询窗口、开通热线电话,及时提供咨询服务。二是完善操作办法。结合实际,以方便企业和就业对象为中心,简化办事流程,形成落实政策报批资料的范本,供企业参照借鉴。三是搞好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就业联席会议的作用,各成员单位主动配合,落实责任,明确责任人,加强沟通协调,切实解决政策执行中的难点、盲点等问题,确保政策全面落实。

  (三)强力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

  从2010年起,持续开展创业促就业活动,力争每年扶持1000名城乡劳动者成功创业,带动5000人实现就业。一是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在全市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基金,7月底前召开小额担保贷款金融机构协调会议,落实贷款责任。进一步推进信用社区+创业培训+担保贷款联动机制,拓展小额贷款-纳入政策-财政贴息的范围,使更多创业者享受到国家的政策扶持。全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确保3600万元,力争5000万元。二是建立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市、县区建立创业指导服务中心,落实工作经费,开展服务工作。建立创业项目引进机制和创业项目库,结合市场发展需要,为创业者提供有前景、具实效的创业项目,形成创业培训-小额贷款-项目推介-政策扶持-后续服务的促进创业工作机制。三是强化创业培训。扩大创业培训范围,将有创业愿望和培训要求的城乡劳动者纳入创业培训范围,实现创业培训全覆盖。培训力求实效,重在成功人士示范,推进创业实训,提高创业培训质量,实现较高的创业培训成功率。四是表彰创业成功人士。三季度开展评选,四季度对评选出的“创业明星”和“创业先进个人”进行宣传,12月份召开表彰大会予以表彰。

  (四)全面落实领导责任

  各县区、开发区和市就业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把实施就业促进工程作为首要的民生工程,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着力解决制约就业促进工程的难点问题。落实工作责任,创新工作机制,努力形成政府领导、部门推进、相关单位配合、街道社区落实、全社会关心支持的就业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实施就业促进工程情况通报和考核督办制度,每个月市就业联席会议领导小组通报一次情况,每半年市政府督办室牵头开展一次专项督促检查。

  三、提请市政府审定的几个问题

  (一)提请审定《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方案》

  根据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以及市人大常委会的建议,我们草拟、讨论、征求意见并反复修改了《广元市城镇开展“开发岗位、援助就业”活动实施方案》、《广元市促进城市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实施方案》、《广元市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实施方案》、《广元市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施方案》等四个实施方案,今天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组织实施。

  (二)建议将实施就业促进工程纳入市政府单项目标考核

  从2011年起,市政府依据当年就业总体要求和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制定单项目标考核体系,对各县区政府、广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就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实施就业促进工程专项目标考核,设立就业促进工程专项目标奖,每年市财政预算表彰奖励资金,对当年实施就业促进工程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实行奖励。

  (三)建议建立小额贷款担保基金

  从2010年起,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市本级2000万元以上,3个扩权县500万元以上,其余县区300万元以上,贷款金融机构按照担保额与贷款额1:5的比例发放。

  (四)建议开展“两个专项活动”

  一是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继续在各技工学校、企业、农民工中举行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已举行三届),每次对各工种竞赛前三名给予奖励。二是创业表彰活动。每次拟表彰20名“创业明星”、50名“创业先进个人”。两个专项活动分别每两年举办一次,分年轮流举行。

  (五)建议建立征地与就业挂钩机制

  根据省政府要求,从2010年起,新征用地单位用地与被征地农民就业挂钩。建议生产加工型、服务型和第三产业用地安置率80%以上,事业单位用地安置率50%以上,机关用地安置率30%以上。用地单位与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签订协议后,方可办理用地手续。

  (六)建议增设农民工服务站

  除进一步明确市政府驻外办事处、招商分局履行好为所在地广元籍农民工服务的职责外,重点在其他广元籍农民工集中地(5万人以上)建立农民工服务站,每年3个左右,三年内在全国形成一个广元籍农民工服务网络。目前,已建乌鲁木齐、兰州、太原、中山、宁波、济南等6个农民工服务站,2010年建北京、沈阳、青岛、昆山等4个农民工服务站,每个站聘用3-5名工作人员。

  (七)建议增加实施就业促进工程财政投入

  在市本级财政已安排预算资金每年100万元的基础上,今年增加至300万元,从2011年起,每年市财政安排预算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并逐年增加。市本级财政安排的就业专项资金,70%用于政府开展就业服务的岗位、社保、培训、职介、技能鉴定等补贴的配套资金,30%用于政府促进就业所需的奖励、宣传、就业援助、公益性岗位管理、农民工服务等经费。各县区财政预算资金每年不低于30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购买统筹城乡就业等基层劳动保障公共服务的经费缺口。

  就业促进工程是民生之本、和谐之基、发展之源,城乡劳动者迫切需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密切关注,劳动保障任重道远。我们一定认真落实这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的一系列重大举措,竭尽全力做好今年的就业工作,全面超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努力推动就业促进工程最大限度惠福全市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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