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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兴国县二百多人喜领医保二次补偿金
2010-08-07作者:未知来源:中国社会保障网

  近日,江西省兴国县200多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从该县医保局经办人员手中高高兴兴地领取了2009年度医保二次补偿金83.9万元,这是兴国县医保局着力打造“民生医保”、“人文医保”的又一项惠民政策。

  据悉,为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减轻身患重病和生活确有困难的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兴国县医保局根据赣州市的统一部署,对2009年度患病就医的参保职工和居民进行二次补偿。补助范围包括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范围内的医药费用中个人负担部分。在二次补偿过程中,对城镇低保人员、“4050”人员等困难群体还出台了特殊政策,规定在比照一般人员标准的基础上再相应提高10%的标准进行补偿。

  据统计,兴国县2009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发生医药总费用556.5万元,统筹基金支付307.5万元,团体补充医疗保险报销95.3万元,自负总费用为233.5万元,二次补偿金额为40.8万元,共有128人受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发生医药总费用373万元,统筹基金支付145万元,自付总费用为191.1万元,二次补偿金额为43.1万元,共有98名城镇居民从中受益。(江西省兴国县医疗保险局 吴冠美 李美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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