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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醴陵3位原局领导被刑拘 工资补助照发不误
2010-08-11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醴陵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劳动局”)3位原局领导,因受贿罪被立案查处并采取强制措施后,工资、补助、津贴照发不误,醴陵市检察院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向该局发出检察建议。7月30日,醴陵市检察院在收到该局一份检察建议回复函后,对该局进行了跟踪回访,发现该局已经按照建议要求,停发了因受贿罪被立案查处的醴陵市劳动局原书记曾兰秋、局长陈远林(二人已判刑)、副局长万春明(已移送起诉)3人的工资、福

  利,并将已发给曾兰秋的工资福利等如数追回,同时对曾、陈二人的党员和公职身份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置。昨天下午,记者就此电话采访了醴陵市劳动局相关人员。

  今年5月初,醴陵市检察院在该市劳动局进行预防调查时发现,已被该院查处的该局原书记曾兰秋、局长陈远林(二人已因受贿罪被判刑)、副局长万春明(因涉嫌受贿罪另案处理)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其所在单位仍照发他们工资、补助和津贴。醴陵市检察院立即向醴陵市纪委、市委组织等部门汇报,建议停发陈远林等3人自被刑事拘留之日起的工资、补助、津贴,并对3人的党员和公职身份依法进行处置。被建议单位劳动局立即采纳了建议并作出了上述处置。

  昨天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上了醴陵市劳动局办公室,一位女工作人员说,工资福利的事情她不清楚,具体要问该局财务股。记者拨打该局财务股何股长的办公室电话,无人接听。随后,记者拨打该局现在的齐局长手机,也无人接听。该局一位江姓副局长在电话中说,原来曾兰秋、陈远林、万春明3人的工资是财政局发的,工资都是由财政统发,财政局直接发下来的,上面停发就停发了,津补贴上面通知停发后就停发了。

  为避免再次出现类似情况,今年6月初,醴陵市检察院与该市人大、政协、纪委、组织、人事等相关单位和部门召开了联席会议,并就如何处置职务犯罪嫌疑人的工资福利关系和党员、干部身份问题达成了共识,今后在对职务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后,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立即向上述相关单位(部门)和案发单位通报案情,以便相应部门对犯罪嫌疑人作出及时、有效的处置,形成惩治贪污腐败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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