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督促民工有没有睡午觉?
7月以来,我国南方地区开始出现大范围的高温天气,然后,咄咄逼人的热浪犹如气势汹涌的恶流翻滚而来,高温愈演愈烈;接着,江汉南部、江南华南大部、贵州东部、重庆中西部、四川盆地东北部等地出现了35~37℃ 、局地38~40 ℃的高温天气;紧接着,华北黄淮进入了“全力以赴地投入战斗”。中央气象台8月3日以来,继续发布高温橙色预警。分析称,8月上中旬,浙江、江西、湖南三省刷新40℃以上的高温天气,杭州、南昌、长沙等地成为高温阵地。
可是,在持续高温的橙色预警下,却没有一部完整的有关“高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当然,更没有保障民工的高温规章。
7月以来,先是由白领阶层自发掀起的要求兑现“高温补贴”浪潮;接着是一些地方政府公务员要求兑现年休假风波;然后由全国总工会下发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高温”温馨通知,把防暑、防高温上升到了工会年度最高指令;最后是某些政府机关开始调整工作时间,把午休时间调整为3个小时,以便机关公务员中午更好地睡午觉,并且还由相关部门专门进行监督是否午睡或是否休息,说是只有午睡或休息好了,下午才能更好地工作。
对于政府机关要求并责令公务员中午以睡午觉的形式休息好,笔者也予以赞同和支持。毕竟从幼儿园起到中学,为了学生下午更好地学习,学校都有强行学生中午睡午觉的规章。
然而,从环卫工人热死马路、民工热死工地等,却没有那一起事件能引起相关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有的甚至不了了之。这不知道是民工本身身份的悲哀,还是我们这个社会的悲哀?
且问,有谁来督促民工中午有没有睡午觉,民工该由那个工会管,民工的“高温补贴”当由那家单位发放,民工热死在工作岗位上谁来收尸?
按照国际惯例,每年6月至10月发放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给予的高温关怀,支付高温津贴,既是责任更是义务。但是,高温津贴执行力度并不理想。调查显示,大多数机关和大型企事业单位及时兑现了高温政策,并且有的个别机关不仅兑现了高温补贴,还发放了劳保用品;可是,一些中小型私企却久拖不兑现,抱着“拖一天是一天”的思想。而且,高温津贴差距也很大,不同的单位补贴额度也有贫富差距。
生活往往总是搞笑人,据说,在空调房办公的机关人员与白领阶层等受高温伤害较少的群体,享受高温补贴是最高的,而真正受高温伤害较大的劳动群体,得到的补贴不仅少得可怜,有的干脆没有。至于那些工作在底层的建筑工地民工、环卫工人等来说,就更加不值得一提,因为,高温补贴对他们来说,本身就是一种奢望。
大家都知道,高温一旦突破人的生理极限,会给人的身体造成伤害,甚至威胁到生命。全国大部遭受高温侵袭,气象部门提高高温预警级别十分必要。同时,相关职能部门关心高温下的劳动者,并及时送关怀、降温、帮助等犹如盛夏的清凉剂。
可是,我们的高温关怀以往只限于室内的劳动者,却忽视和遗忘了最底层的劳动者。所以,我们的高温关怀更要深入基层、深入建筑工地、深入最底层的民工作业区,他们战斗在建筑工地、城市马路上,有的甚至不分昼夜、不分晴雨暴雪、不分酷暑严寒,默默无闻地工作在我们生活的最底层。
的确,他们面对自己的工作和选择,无论是什么原因,无论是高温还是低温,不管是酷暑或是严寒,他们始终是无怨无悔,大多时候总是一笑而过。可是,我们不能因为他们不计较,而从来不闻不问和漠不关心呀?!
其实,我们要抛弃把高温补贴只当成单位的一种福利的传统观念,高温补贴更不能单由单位性质、经济效益、领导价值取向等因素来决定发放额度的多少。应该制定全民享有、统一额度的高温补贴法规。可是,往往现实中,如果所在单位不主动发放,作为职工一般是不敢找单位要高温津贴。之所以存在这种怪现象,主要是因为,单位没有把发放高温补贴当作是自身的责任感义务,员工更没有把享有高温补贴当成自己的合法的权益。当然,最终根子还是因为,高温补贴一直以来都没有引起政府部门重视所致。
发放高温补贴不是单位对员工的福利,是单位本身的责任和义务;发放高温补贴更是国家责任和社会责任。
有个很实际的问题一直在拷问着我们政府,民工理应有自己或专门的工会来保护,民工也有享高温保护的权益,民工更应降温,民工更应享有高温补贴,民工更应睡午觉!
民工有没有“单位”保障,民工有没有“组织”庇护?
酷暑还在升温!高温还在肆虐!最底层的民工兄弟依然在酷暑下坚守岗位!我们的“高温保护”身藏在何处?我们的高温补贴都发给了谁?有谁督促民工有没有睡午觉?民工的生命尊严谁来尊重?漠视民工生命和权益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心有何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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