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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保险业限制批量跳槽 公司挖人难度变大
2010-08-19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细心的市民会发现,如今保险公司越来越多。记者昨日获悉,福建市场上的保险公司已从9年前的4家增加到42家,而且还有不少保险公司正准备进入福建市场,市场扩容引发同业挖角现象频频上演。为此,昨日福建的保险公司集体签订自律公约,对保险营销员流动做出了明确规定,这在福建保险业还是首次。

 

  省级公司半年流动人数不超50人

  随着更多保险公司的入驻,业务员跳槽成为流行词。已在福建多地设立机构的一家保险公司称,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新入驻的保险公司普遍采用“短平快”的路线。由于经营人才紧缺,中高层管理团队多是从同业中高薪聘请来的,而中层跳槽后,接下来招人一般首先考虑原有保险公司的业务员。

  为此,昨日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组织会员公司在福州签订了《福建保险营销员业内流动管理自律公约》。

  《公约》规定,保险公司自收到营销员递交的书面解约申请之日起,30日内应办妥营销员离司手续,并在营销员信息管理系统中申请注销该营销员的展业证号。保险公司与营销员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前,必须查询营销员信息管理系统,如该营销员在原公司展业证号未注销的,不得与其签约。

  此外,今后保险公司发现解约的营销员在从业期间有严重违规行为的,新签约公司有责任督促其处理好善后工作。营销员不配合的,原保险公司应向省保险行业协会报告。针对一些保险公司在招收营销员时存在“批量挖角”的现象,《公约》还对一家保险公司招收另家保险公司的营销员,在时间与人数上做了限制,比如省级寿险公司半年内流动人数不能超过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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