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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医保视同缴费上月起再执行 缴费年数降低3年
2010-08-19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记者昨日从柳州市医保中心获悉,由于柳州市医保新政策的实施,曾在2007年5月31日停止执行的工龄视同医保缴费年数优惠政策,已于今年7月1日起再次“开闸”。

    据了解,柳州市曾在2007年5月31日之前执行过一个优惠的过渡政策,即把2002年7月1日以前国家承认的工龄,视同为医疗保险缴费年数,此后就无法办理工龄视同缴费年数手续。现在,为了让参保人员能继续享受视同缴费年限的实惠,这项政策已于7月1日后重新执行。届时,从2002年7月开始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2002年7月1日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可以视同为缴费年数。

    此外,原政策规定男性参保人员需年满60周岁且连续缴费年数(含视同)满33年,女性参保人员需年满55周岁且连续缴费年数(含视同)满28年,方可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并停止缴费。而新政策将缴费年数各降低了3年。同时,由于核算年龄具体到月份,符合年限规定的参保人员办理医保退休次月即可停止缴费,不再需要缴至当医保年度末。(记者谢永辉 通讯员邓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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