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政府责任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各级党委政府责无旁贷,但应在何处“落笔”,又该如何推进
本刊记者 戎明迈 发自广州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副院长周金亮最近有点忙:7月2日,东莞首家劳动争议巡回法庭——劳动争议东城巡回法庭在东城维稳中心挂牌成立。近年来,东城辖区内的劳资纠纷有所增多,巡回法庭的成立将更快速地处理劳动争议案件。
7月13日,广东省政府召开座谈会,部署落实《关于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的指导意见》。“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协调指导、执法监督、纠纷调处、公共服务职能。”当天,省委常委、副省长肖志恒在讲话中指出,各地各部门以及广大企业要把人文关怀作为改善劳动关系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内容。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各级政府责无旁贷,但应在何处“落笔”,又该如何推进?
从“事后介入”转为“事先干预”
2010年1月21日,当手铐铐在深圳东道物流创始人郜伟的手上时,他依旧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一个残缺不全的民营快递梦,在一瞬间,支离破碎。
因在华东地区大规模投资扩张管理失控,导致全国到华东地区的代收货款4500万元无法收回,为此挪用了广东地区19个地市代收货款4516.6万元,并拖欠员工工资和押金约1800万元。
1月21日晚,公安部门调查、核实东道物流公司实际上已无偿还债务的能力后,立即采取强制措施控制了郜伟,冻结其财产。
与此同时,东道物流和员工之间的矛盾、货主与东道物流之间的矛盾点燃,广州、深圳两地同时爆发数百名商户集体上门追债事件。
广东随即专门成立处置东道物流公司事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省处置工作;深圳采取有力措施控制事态发展,迅速启动了欠薪保障资金,快速垫付了欠薪,事态很快得到了控制。
“这次事件的妥善处理,显示出有关方面的智慧。”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副教授陈劲松认为,当前时期减少和解决群体性冲突的重点在于加强与民互动和协商。地方政府要制定完善应对劳资矛盾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预案,进一步研究政府及时介入处置的程序和具体措施,提高应对劳资纠纷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如今的地方政府,在应对劳资纠纷突发事件的过程中,已经从“事后介入”转为“事先干预”。2010年第二季度,深圳有关部门就为6家企业垫付欠薪。近期,广东也将开展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以及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等重点问题的全面检查。
问题的处置也应前置。7月2日,东莞首家劳动争议巡回法庭——劳动争议东城巡回法庭在东城维稳中心挂牌成立。该中心的成立,就是为了接受劳资双方对劳动合同、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工伤赔偿等劳动争议或劳动纠纷等相关问题的咨询;对于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引导双方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对劳资双方已达成调解并申请主动执法的案件采取主动执法措施等。
履行好四方面的职能
7月19日,三笔总计2983万元的巨款相继打入政府账户。东莞樟木头镇合俊问题处理小组负责人、副镇长徐鸿飞长舒一口气,政府从“救火队”到“追债者”的角色终于谢幕。
事情要从2008年10月14日说起,时值金融海啸肆虐,东莞最大的玩具厂之一——合俊玩具厂被拖欠了两个月工资的7000名工人“散步”讨薪,合俊老板人间蒸发。
风口浪尖的樟木头镇镇政府,当机立断,立刻决定由政府先垫付2400多万元迅速平息这场风波。“合俊事件”的处理方式被全国总工会点名表扬,奉为一个“经典的危机处理案例”。
但政府不能总是帮“走佬”企业先垫支、再追债,况且这种债务追回的可能性很小。于是,一个由樟木头独创的“土方法”就出现了:几乎每个月都检查企业的健康状况,用红、黄、绿灯形式予以评级。评级的内容由工人工资发放、租金支付、出口状况等因素组成。这种铁腕的监管模式,使得樟木头自“合俊事件”后,至今未发生过大的欠薪逃匿事件。
樟木头用“土方法”有效防止了欠薪逃匿行为的发生,广州黄埔区也防患于未然。7月19日,黄埔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总工会主席章登明带领区总工会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行5人到思瑞克斯(广州)电器有限公司调研。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企业职工加班超时情况进行了告诫,章登明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希望企业抓紧准备,尽快筹备建立工会;二是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三是企业应严格落实劳动法律法规,如加班费应按照法律规定计算;四是加强企业人文关怀,积极改善用工环境。
在最近出现劳动关系不和谐的情况之后,汕尾劳动保障部门也及时采取措施,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劳动用工情况检查调研的通知》,深入外资民营企业实地摸底调查劳动用工、工资福利等方面的情况。6月份共走访企业106家,座谈和问卷调查员工近2000人,掌握了全市企业劳资关系的状况。
与此同时,汕尾劳动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督促企业改正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近期共处理劳资纠纷46件,涉及人数469人;补发194名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金84万元。并以今年5月起汕尾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月710元为契机,促使非公有制企业普遍提高工资水平。如信利电子厂、岭峰印刷厂工资比去年提高了30%和24.5%。
7月13日,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中涉及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内容共15条,着重强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履行好四方面职能,当好四个角色。一要履行协调指导职能,当好制度制定者。二要履行执法监督职能,当好权益维护者。三要履行纠纷调处职能,当好矛盾纠纷协调者。四要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当好服务提供者。
寻求劳资和谐的制度保障
为了给和谐劳资关系保驾护航,目前广东正在加紧制定《广东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工资集体协商条例》。
参与制定条例的有关专家认为,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企业民主管理的立法相对比较薄弱,在民主诉求表达机制、集体协商制度、争议处理机制和企业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规定还不够全面和完善。
条例制定过程也很艰难。7月21日,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开始审议《广东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这部条例在2008年金融危机时被冻结,两年后才重出江湖。
工资集体协商更是一波三折。2008年3月5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也因金融危机而叫停。
“目前中华全国总工会正积极推动国家有关部门加紧制定《工资条例》,该条例有望年内出台。”7月20日,中华全国总工会集体合同部部长张建国接受人民网采访时透露。
“一系列的群体性事件已表明,中国劳动关系正在由个别劳动关系向集体劳动关系转变。”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李丽林表示,目前来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也许是解决劳资矛盾冲突的最佳方式。
试点正在进行。7月22日,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东莞拟选取10家企业试行工资集体协商制。一旦试点成功,将有望在全市推广。
东莞市总工会副主席李红昌说,今年上半年,东莞已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调研。从调研的结果来看,包括国际零售巨头沃尔玛、东莞巨汉灯饰、虎门以纯等部分企业已着手进行工资集体协商,构建了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李红昌坦言,实施的难点在于企业如何贯彻执行。所谓协商,即要双方都认可的工资标准,才能被接受。李红昌认为,协商不一定是要增加工资。当企业效益好的时候,可以适当协商给员工增加工资;当企业效益不好的时候,可适当降低工资。
与此同时,更多对农民工人文关怀的政策措施也陆续出台。6月7日,省政府办公厅颁布了《关于开展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让具有广东省户籍的农民工可以通过积分制的方式拥有城市户籍,让3000万农民工中的首批10万人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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