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劳动案件审理三部曲
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于维护区域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北京丰台区法院通过成立专门审判庭、开通绿色通道、推行审理新模式等方式,走出了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新路子。
□ 成立劳动争议专门审判庭
1月29日,丰台法院隆重举行大会,正式成立了劳动争议审判庭,这也是北京市法院首家劳动争议案件专业审判庭。
丰台区地处城乡结合部。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就业、保险、社会保障等方方面面产生了一系列连锁反应,诸多问题以诉讼的形式不断涌向法院,对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判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丰台法院党组敏锐地察觉了这一点,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决定实现劳动争议案件专业化审判,并抽调具有多年民事审判经验及常年处理劳争纠纷的民事法官,组建专门审判机构,对劳动争议和人事争议案件进行集中管辖,全面负责与劳动争议有关的调查研究,围绕劳动争议审判工作特点开展法制宣传,参与区域劳动争议调解等工作。该庭组建半年来,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676件,审结356件,调撤104件。
□ 专设劳动争议案件绿色通道
2月23日,继成立劳动争议审判庭后,丰台法院又从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角度出发,专门设立了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立案窗口、成立了专门执行劳动争议案件的执行组,使劳动争议案件能够快立、快审、快结,开辟了一条快速有效处理案件的“绿色通道”。
劳动争议案件受理窗口由一名经验丰富、熟悉劳动争议审判业务的立案法官负责,专门对各类劳动争议案件实行集中审查受理。该窗口一方面加强与劳动争议审判庭、劳动争议执行组的沟通,另一方面加强与丰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联系,有针对性地对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进行诉前引导。
为使快立、快审的劳动争议案件能够快执,该院执行庭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劳动争议案件执行组,他们通过执行方法特色化、执行程序快速化、执行机制联动化等多项措施,保障劳动争议案件的快速执行。执行组加快劳动争议执行案件的流转速度,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即时分配到劳动争议案件执行组,专人负责,及时跟进,确保案件在最短的时间内执结。
□ 推行“先给付后判决”模式
“先调解、先给付、后判决”就是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先行调解,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自愿的前提下,由审判员或者合议庭在证据交换期间、案件开庭审理过程中和庭审结束后至宣判前的期间,由用人单位先支付一部分钱给劳动者,以解决劳动者生活困难。
“先调解、先给付、后判决”的审判模式使当事人双方从尖锐的对立转变为坐在一起平心静气地从双方利益出发,以求“双赢”。即使无法完成全案的调解,也达到了和谐稳定的目的,而在全案完成调解之后,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半年来,丰台法院已成功在55件劳动争议案件中运用该模式,于第一时间为52名急需款项的当事人解决了实际困难,先行履行款额共计达到50.8万余元,并有2件案件在“先行给付”后又最后达成全案调解。(本报记者 鲍 雷 刘玉民 本报通讯员 崔秀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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