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平均工资”是一种用心良苦
据统计,沈阳市去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达3215元,比上一年提高419.7元。沈阳市劳动部门据此上调了灵活就业人员、个体从业者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每月至少要比以往多缴50.4元。沈阳市民胡立军认为这个“平均工资”有点高,要求沈阳市统计局信息公开。他得到书面答复,称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全市城镇1.1万家非私营企业、事业、机关等单位的数据汇总的结果,实为非私营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
我知道胡立军仍然不服气,而统计部门已经做出了权威的书面的解释,它完全可以像其他城市的一些同行那样漠然对待,甚至反问“你问这个干什么? ”它只不过礼貌含蓄地又一次变相承认,“工资被增长”的真实存在,即我们中很多人,因为别人工资涨了,自个儿的收入也要水涨船高,虽然两者之间常常没有半点联系。
以下证据可以说明问题的严重性。前几个月,成都市首次将私企纳入统计范围后,成都市去年职工平均工资减少了3537元。当地统计专家画蛇添足道:这才是真实的。而国家统计局去年就说过,2008年全国城镇私营企业职工月人均工资,只相当于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58.38%。
平心而论,统计部门的解释,是对国内官方现行统计方法的重申;劳动部门的执行,在政策上也无可挑剔。全国大部分地区都将社平工资和社保缴费基数挂钩、而且包括打官司理赔可能都会使用到社平工资。一句话,你挑不出毛病。
这一切都是“职工平均工资”这个为人诟病的老话题定期发作而已。只不过,到了今天,我们中终于有一位站出来说:我不服气。为什么不能将私企、个体从业者,以及更偏远的农民工等等,纳入平均工资统计,绝非能力不够,而是勇气不足,说到底还是一个利益的掣肘羁绊问题。
其一,现行平均工资统计直接关联到部门经济利益。目前缴纳的各种社保基金如“五险一金”等,其缴费基数正是各地的平均工资,而各个社保基金征收部门相应征收的基金管理费,又是以所征收基金的一定比例来确定的。这意味着,平均工资越高,社保基金的缴纳基数就越高,有关部门征收的管理费也就越高。
其二,平均工资,间接关联的就是政绩利益,和一种很深刻的良苦用心,就是想用光鲜的平均数字来替代敏感的分组数字,印证大伙的收入都有了提升,来迎合社会大众对收入分配公平的渴望。在这种压力下,统计部门也就很难维护自身独立性,就得把私营企业等排除出去。
让我们一同扪心自问,这样做的效果真的好吗?你不公布平均工资,低收入者只知道自己收入很低,究竟低到何种程度还很模糊。你一公布平均工资,低收入者就有了直观对比的标尺,只能导致低收入者心态的进一步失衡,加剧不满情绪,当你以宣扬成绩的口吻公布平均工资水平时,那些在平均线以下,又需要多缴养老费用的劳动者又会作何感想?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热点文章点击
- 01工伤赔偿标准2015
- 02工伤认定的情况、申请时间
- 03病假的天数是怎么计算的
- 04最新劳动仲裁申请书
- 05辞职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贴标准如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