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短期化农民工心中很纠结
8月初,在广东打工的上蔡县农民工徐洪军因老婆生病回乡。又因老婆的病情严重,一星期的假期结束后,徐洪军给厂里打电话要求再续一星期的假,不料老板在电话中明确表示,“不要回来了,请另谋高就吧”。
“唉,咱农民工就这待遇,炒了就炒了吧。”徐洪军无可奈何地说。
“你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了吗?”面对着记者的提问,徐洪军苦笑着说:“一年一签,事实上企业从来没严格按照合同执行,只是应付检查罢了。”
农民工合同短期化实际上是很普遍的一种现象。在东莞打工的新蔡籍农民工李青山等人压根儿就没和企业签合同,他的身份是“劳务派遣工”,这些人只与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合同,而不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即使是这样的合同也很少有超过一年的。
驻马店市鑫源培训学校校长张超曾经是一家劳务派遣企业的副总,他对记者说,起初,劳务派遣企业是不与工人签订合同的,一般3个月派不出去,就打发工人走人。后来在压力之下才和工人签订了合同。其实签与不签都一个样,如果派不出去,公司也就管口饭吃,好的公司会发一些零花钱,时间一久,农民工自己就主动走了。
也有企业抱怨,农民工是一个流动性极强的群体,即使给他们一份长期合同,他们也不会待那么久。农民工又是怎样看待这个问题呢?记者分别采访了几名建筑业、服务业、制造业的农民工,得到的结论是,建筑行业签订长期劳动合同不现实,工程结束后就散伙,建筑公司也不会在没工程时养那么多人;服务业只有少数大的公司和农民工签合同,大多数根本没合同。一些小餐馆、小服装店等个体户几乎从不和员工签合同,员工跳槽率居高不下;在制造业工作的农民工合同意识较强,签订率也在70%以上,但除了少数技术过硬的技工与企业签订长期合同外,大多数是短期合同,一旦企业效益下滑或订单减少,首先被裁减的就是农民工。
前不久,驻马店劳动部门一份调研报告显示,今年以来,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明显改善。在合同期限方面,签订1年以内劳动合同的比例占36%;签订1年以上、3年以内劳动合同的比例占44.5%,二者合计占80.5%。这表明目前农民工劳动合同短期化问题仍然相当突出。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企业中出现滥用劳务派遣关系替代劳动关系的倾向,有一部分企业甚至将许多农民工曾经与本企业建立的劳动关系改变为劳务派遣关系,使这些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怎样才能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呢?该市劳动力市场主任张国选认为,要采取措施逐步扭转劳动合同短期化倾向,加强对劳务派遣的规范管理与监督。要继续完善有关社会保险政策,加强对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的执法检查和监督,适当调整农民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门槛和水平。此外,要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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