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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使劳动关系更稳固
2010-08-31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今年上半年全市37.96万职工、14.36万农民工与各类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签订率分别为97.83%、95.5%;有相当部分企业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日前,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这组数字。

  自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劳动合同法》在我市全面、平稳、顺利、有效贯彻实施,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劳动合同签订率逐年提高。据统计,今年上半年职工与各类企业签订合同比2007年底《劳动合同法》实施前提高了3.38个百分点;农民工签订合同比2007年上升了6.21个百分点。

  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逐渐改观。《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企业与劳动者签订1年以下期限的劳动合同大幅减少,3至5年期限的合同与无固定期限合同大幅提高,中长期合同逐渐成为主流形式,增强了职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安全感,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更为稳固。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职工工作相对稳定,收入相对增加,购买社会保险的意欲也随之增加,社会保险参保人数明显增加。据统计,至今年6月止,全市参加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医疗、失业、工伤、生育5个险种人数分别达到50.2万人、39.8万人、30.5万人、28万人和23.6万人,比《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分别增长了14.5%、14.6%、8.1%、25.2%和16.9%。

  随着《劳动合同法》的贯彻落实,劳动者对《劳动合同法》的保护作用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职工依法维权意识明显增强,大部分懂得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近年,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接到的政策咨询、投诉举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也有较大的增幅。2009年全市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3323宗,比2008年2190宗增加了1133宗,增幅为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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