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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着手创建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
2010-09-08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设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在全社会形成劳资双赢、和谐共生的良好氛围,近日,市人社局在全市企业中开展创建市级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活动。

  此次活动从8月底开始至12月底前结束。此次创建活动分为培育自评、申报、评定、公示、上报、公布等阶段。在培育自评阶段,各县(区)人社局会同信用管理部门在前2年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定为A级以及获得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的企业中确定培育对象,组织工作人员深入企业有针对性地指导创建活动。确定初步培育合格的用人单位,要对照标准进行自评。在申报阶段,由自评合格单位向各县(区)人社局报送申请材料。在评定阶段,由各县(区)人社局和信用管理部门组成评定小组进行实地检查考评,并将初评结果报送市创建领导小组。在公示阶段,市创建领导小组对各县(区)推荐的企业组织抽查,并将拟评定为市级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的名单通过公共信用平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在上报阶段,市创建小组对各县(区)推荐企业择优审定后报省创建领导小组,参加省级创建活动。在公布阶段,对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和市信用部门授予“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称号,并颁发证书或牌匾。获得省级诚信示范企业的由省人社厅进行表彰。

  评定为劳动保障诚信单位的企业可享受免检查、免稽核、信用加分、优先享有财政资金项目申请等诚信奖励,并通过媒体加以宣传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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