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延中:设立职业年金,加快公职人员社保制度改革
“从国家社会保险社会化建设的总趋势以及劳动力市场需要一个更加稳定、健全的环境来看,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是责无旁贷的”,中国社科院劳动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王延中教授日前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说:“他们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不仅是使我们的养老保障体系更加健全,更主要的是为发挥养老保险、社会保障的各种功能奠定基础,促进全国基础整合的养老金制度体系的形成。”
王延中认为,目前一些社会保障项目尤其是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没有充分地发挥社会收入再分配的作用,甚至出现了扩大差距的“逆调节”后果,是因为我们目前的退休人员养老是两种机制,一种是基本养老金制度,一种是退休金制度。如果这些公职人员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所有的在职人员参保人员应该是纳入了统一的制度管理,这对我们发挥社会保险、社会养老金收入再分配调节作用来讲是一个很重要的制度设计。“反过来讲,如果不参保,不仅仅是这些人员孤立于我们的社会保障体系之外,而且也会成为舆论的一个焦点,成为法律之外的特殊人群,这也不利于我们法制化建设。”
在社会保险法立法过程中,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要不要参加社会保险是个有争议的焦点问题。王延中分析指出,人们目前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担心就在于,一个是明显地会降低他们的待遇,不利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吸收优秀人才,“参保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导致这些人在职的时候和退休之后收入差别比较大,可能会形成工作心态的不稳定”;另外一个是认为养老保险或者其他社会保险的制度建立又增加了一道管理环节,“反正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是全额财政拨款,把财政资金从自己管到再转回社保的基金给他发基本养老金多了一道管理的程序,多了一道麻烦,增加了管理成本”。王延中说:“这两个担心从短期内看是存在的,但是从长期来看,都不应该成为这些人群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理由。”
“为了吸引优秀人才,为了使国家的管理水平能够保持在比较高的水平上,对公务人员,就是公务员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应该适当保持一定程度的高收入——当然这不是最高的收入。参保之后,他们的基本养老金替代水平虽然是全国基本一样的,还可以建立一个与工龄、职级、岗位性质适应的职业年经制度。这保证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基本统一,又可以使公务员获得比较稳定但有很大弹性、甚至参与市场化运作的职业年金收入。”王延中建议,这个职业年金更多的和他的工作表现,为国家服务的年限相挂钩,这样就使比较优秀的公务人员能够得到一个相对高水平的退休金,“一些国家和地区也是这样做的,所以并不意味着公务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他们的退休金就一下子拉到很低的水平,我们还可以通过第二个制度设计,就是职业年金制度来解决这个问题” 。
至于对增加管理的成本的担心,王延中觉得这个问题和制度的理念有关系,“就是我们到底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养老保障制度,是按照不同的人群分门别类的设计,还是按照一个基础平台加不同的补充保障这样一种理念”。在王延中看来,按照不同的人群分门别类的设计,会导致在缴费机制上、缴费水平上、管理体制上千差万别,很难衔接统一,因此王延中更倾向于第二个制度构建理念,“就是我们应该有一个基础平台,同时针对不同人群的职业特点建立一个补充性的保障制度”。
王延中进一步阐述,“基础平台”是指我们在养老保障制度上,尤其在养老保险上,应该大体上建立一个基本养老金的制度,这个基本养老金制度是所有的劳动者,只要有参保能力,都应该参加。这些劳动者在达到退休年龄的时候,能够得到一个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给予的基本待遇。“我们国家现在叫做基础养老金,这个基本待遇是和它的缴费年限相挂钩,但是,它的总体水平是比较接近的,它不会有太大的差别。当然,基本待遇是有一个基数,是和他退休前缴费工资相挂钩,就是说有一个缴费基数作为替代率的标准,并不是每个人将来退休都是一样的,绝对值是一样的,而是它的替代率水平是比较接近的,这样就能体现出社会养老保险,包括社会保险的权利和义务相对应这样一个基本原则。”
王延中认为,基础平台总体上是比较平衡的,结果也比较平衡,“但是它的机制上并不是说一定是最后的等值的退休金”。在这个基础平台上,参保人没有例外,这样才使我们能够建立起一个覆盖面很宽,总体保障水平是我们的经济能够承受的制度,如替代率保持在40%到50%就足以承受。“如果的管理机制比较健全,这个制度也是可持续的,缴费率也不是太高。也保证了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不同职业基本养老金之间的大致平衡,并在一定程度上与他们退休前的收入之间的关联性。”
王延中认为:“这样一个基础平台,所有的劳动者都应该参加,这不是针对某一个人群增加点管理成本的问题,这涉及到这些人的个人权利,也就是这些人实际上他们也不是说一辈子当公务员,一辈子不从公职部门转到其他非公职的岗位上,如果没有这些制度平台,这些人在劳动力市场的流转机制就很难健全。”
“其实建立基础平台最主要的是我们的决心,当然也涉及到对目前还工作但是不到退休年龄的职场中人有一个补偿机制。”对这样的一个制度设计,王延中觉得我们在理论上还要逐步形成共识。“目前理论界对到底建立什么样的养老金制度还是有不同的看法,比如有的人提出还是按行业、按地域来分,这种当然有一定的道理,也便于操作,但是实际上它和我们国家真正地建立人人享有社会保障、人人都应该享有社会保障的权利当然还有相应的义务这样一个原则相比,还是有一定的出入。所以,我是极力主张我们国家的养老金制度是在基础平台上根据不同人群建立补充制度。”
王延中指出,这个制度构建可能更加复杂一点,但是它更多地体现了可持续的理念、公平的理念和社会大多数人可接受的理念,也易于推行下去。“当然,我们要防范基本养老保障制度方面的特权,尤其是防范某些特殊人群不适当的过高待遇。否则,这个国家提供的基本保障制度就难以体现公平,也往往因为不断攀比变得不可持续。我们不是不允许有些人收入高,退休后也能够得到更多的保障,但是我们主张在社会保障和市场化保障、商业保障之间划一条线。”王延中说:“社会保障或者政府主办的社会保障只能保基本,如果你想保过高的待遇,那么你可以参加补充保险,尤其是你收入再比较高,你可以买商业保险,这样就可以熨平你自己的收入曲线,就是你收入高的时候,为你自己的将来多做一些准备。”
毕竟任何国家基本保障不可能覆盖所有人的所有风险,防范风险仅仅依靠国家保障也是不现实的。王延中强调,所以社会保险还要充分发挥国家、社会、企业、社区、个人各个方面的积极性,让大家共同参与,使我们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更加健全,使国家的保障真正体现出公平保障、基本保障、可持续保障这样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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