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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讨补发”有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2010-09-19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据报道,今年以来,天津市各级劳动监察部门已查处各种劳动违法案件1430件,追讨补发农民工工资4630万元。我以为,这个“追讨补发”有力度,是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有力举措。

  应该说,一部分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已成顽疾。这种行为不仅严重挫伤农民工的积极性,而且还容易产生诸多矛盾,影响社会安定和谐。如今,一些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在劳动监察部门的严查下,开始陆续补发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这是可喜现象。然而,从此事也应举一反三,为何非要等到劳动监察部门查处后才行动?难道不能不拖欠吗?

  这样的“追讨补发”有力度,原因是,其一,有法律依据,我们完全有理由要回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其二,执法人员理直气壮,以法律依据说服人、教育人,让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心服口服;其三,农民工是我们的阶级兄弟,他们为津城建设贡献了许多,我们理该善待他们,为他们做些好事、实事。

  然而,我们应该从中获取一点启示:一是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也不该亏待农民工,应该千方百计为他们服务,维护农民工利益;二是用人单位应该懂法、知法、学法,避免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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