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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新区派员赴市外为受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010-09-26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2010年9月2日,某单位向北部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递交了受伤职工工伤等级鉴定申请。经初步审核,该职工为植物生存状态,伤残等级评定可能很高,且无法前往鉴定委员会指定的鉴定场所进行鉴定。

  为服务企业,方便职工,同时防止社保基金的不良支出,经管委会同意,区鉴定委员会派出专人前往受伤职工居住地进行面检。9月17日至20日,经过多次协调沟通,在云南省普洱市和宁洱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积极协助下,区鉴定委员会顺利地对受伤职工进行了全面的医学检查,并对职工受伤的情况进行了再次核查,得到了用工单位及职工家属的一致好评。目前,区鉴定委员会正依法作出鉴定结论,以使受伤职工早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切实维护职工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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