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实行简易案件“五步法”
2010-10-08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为缩短办案时限,提高工作效率,日前,市劳动仲裁院积极推出简易案件快速处理机制并制定《简易案件案前调解机制暂行规定》,使办案时间从原先的数月缩短到数天甚至一天。 “能办推定”是市人劳社保局推出的利民惠民工作法,市劳动仲裁院根据“能办推定”的精神实质,特推出仲裁“五步法”。第一步:仲裁申请,根据当事人的仲裁要求,由当事人申请或立案人建议适用《简易案件案前调解机制暂行规定》。第二步:立案审查,立案人根据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进行审查,决定适用后立即报院长审批;不适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齐材料,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第三步:院长批复,由院长仔细审查材料,适用的当场指定专人办结;不适用的,批复不予适用。第四步:组织调解,仲裁员征求双方同意后,本着公平公正、不偏不倚、耐心疏导、释明法律风险,促成快速达成一致意见。第五步:履行结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当场履行各种待遇款项,并出具法律文书;双方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转入普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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