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新闻 > 正文
信阳市一群体劳动争议案得调处 50余名工人获益
2010-10-29作者:未知来源:信阳日报

  近日,信阳市浉河区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和社会法庭调解相结合的方式,妥善调处了一起原告人数达22人的群体性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并以此促成被告方解决了其他34名职工的同类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谌某某、王某某等22人均系河南某纺织机械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工人,工龄从11年到23年不等。2007年1月14日,该公司与各原告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后于4月份又将各原告调入其所属的信阳某机械制造公司,同年6月,上述22人与某机械制造公司另行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生效施行后,谌、王等22人要求河南某纺织机械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他们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支付自1995年以来的劳动补偿金,双方多方协商未果。谌、王等22人曾就该纠纷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但仲裁委以已过仲裁时效为由不予受理。谌、王等22人后多次到市有关部门信访。经信访部门引导,谌、王等22人于2010年6月向浉河区法院提出诉讼,要求与河南某纺织机械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支付自1995年至今的劳动补偿金每人1.2万元。另有与谌、王等22人情况相同的34名职工尚未提起诉讼,持观望态度。该案人数众多,矛盾长期累积而未能解决,若在司法程序中不能妥善化解,将会引发群体性上访等不良后果。而且其他企业中也同样存在着类似的纠纷,此案的处理结果将会产生一系列连锁反应。为了实现既能充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能促进社会稳定和企业发展的双重效果,浉河区法院决定以诉前调解的形式化解此案矛盾。

  通过法院法官和社会法官相互配合,终于促成谌、王等22人与河南某纺织机械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达成给予每人一次性补偿2000元的协议。同时,该公司也同意按此标准对存在同样问题的其他34名职工予以补偿。一场涉及50余人的群体性劳动争议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