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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劳动保障部门“四推进”做好残疾人就业社保工作
2010-10-30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今年来,达州市劳动保障部门积极推进残疾人就业、培训、社保、维权四项工作,努力扩大残疾人就业规模,提高社保覆盖面,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一是推进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本市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应按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未达到安置比例的要依法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开发残疾人就业公益岗位,鼓励各类企业吸纳残疾人就业,扩大就业规模,向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提供就业援助。二是推进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依托职业培训机构,积极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对首次参加劳动就业前的培训可免收或减收培训费和其他费用。对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职业技能等级的残疾人,分别给予500元、1000元的奖励。三是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鼓励和组织自谋职业的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并予以适当的补贴,对企业吸纳或公益性岗位安置的贫困残疾人给予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补贴。将农村残疾人纳入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由市、县(市、区)政府部分或全部代其缴纳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四是推进残疾人维护权益工作。通过加强残疾人劳动就业执法监察,提高残疾人与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落实残疾人劳动保护政策,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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