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多项措施并举力促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
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特困生)是指符合城乡低保、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家庭等特殊情况,就业有困难需要帮助的莱州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为最大限度帮助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让返回生源地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全部实现就业,莱州市采取多项措施力促特困生就业。
一是提供岗位援助。积极为特困生搭建就业平台,通过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双向选择活动,提供不少于2次的推荐机会。通过公开招考方式录用(招聘)毕业生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特困生。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活动等,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特困生。
二是鼓励用人单位吸纳特困生就业。企业吸纳特困生就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两项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40%,不高于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单位应为所招人员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之和计算,个人应缴纳部分仍由本人负担。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费用由市财政承担。
三是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特困生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费用减免政策;有创业愿望的,鼓励参加创业培训,符合规定条件的可持《失业证》落实培训补贴;对以灵活就业形式实现就业、办理了就业登记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特困生,从再就业资金中,按规定缴费比例给予60%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四是实行特困生择业服务“一卡通”。特困生参加各类招聘考选、办理户口迁移和人事代理、查询就业信息等,凭高校核发的《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和身份证一律免收入场费、报考费、手续费、工本费等相关费用。
莱州市今年共接收特困生115人,截止目前已有111人成功实现就业,特困生就业率达到了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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