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新闻 > 正文
章丘鑫汇服装厂拖欠离职员工工资拒支付
2010-11-15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11月3日上午,市民董女士向本报新闻110热线反映,她已辞职4个月,老板拖欠其千元工资不支付。“老板没跟我签劳动合同,我该怎么才能要回工资?”

  董女士告诉记者,今年3月份,她到章丘鑫汇服装厂工作,6月份她提交辞职信未得到批准。7月,董女士离开了该服装厂,但老板并未向其发放6月份工资。之后,她向老板讨要工资多次未果。记者随后拨通了章丘鑫汇服装厂老板的电话,老板的爱人接听后称,不给董女士工资是因其未完成工作任务,且未提前30天提交辞职报告。“想拿回工资,就再回来好好干一个月,要不就别想。”

  齐鲁律师事务所高强律师接受采访时称,章丘鑫汇服装厂以未提前30天提交辞职报告为由不支付工资的做法不合法。没签劳动合同,但董女士可查找自己在服装厂的工作证、工资条等物件以证明自己和单位有劳动关系,并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维权。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