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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符合条件摩的司机 可享有就业援助
2010-11-17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从11月15日起,郴城“限摩规电”行动进入查扣阶段。北湖区所辖城区范围专设7个岗点,联合公安、交警、运管、城管等部门联合开展此项整治行动。(通讯员 黄胜林 摄)

  郴州日报讯(记者 骆斐 实习生 易婷)随着市城区“限摩规电”活动展开,非城区牌照的摩托车将逐步退出中心城区营运市场。大多数摩的司机将重新寻找工作岗位。如何帮助他们再就业?11月16日,记者从市劳动保障部门了解到,符合就业援助条件的摩的司机,能享受一定的就业援助。

  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科曹慧芳科长介绍,就业援助对象须是就业困难人员。具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摩的司机可以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男60岁以内);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残疾人员;失地农民;军队退役人员;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烈士家属;单亲家庭成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其他登记失业人员。已从事有劳动报酬的(劳动报酬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已有经营收入(包括房屋出租、门面出租、入股经营等)的摩的司机不属于就业困难人员。

  市劳动部门提醒摩的司机注意的是,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应遵循个人申请、社区核查公示、街道(乡镇)初审、县级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程序。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积极为转行的摩托车主提供就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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