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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男子工资卡上2.6万被转走 都是初始密码惹得祸
2010-11-17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工资卡一直随身携带,到银行取钱时却发现卡上的2.6万元不翼而飞,天水男子程旭遇上了这样的怪事。原来程旭在领到工资卡后一直使用银行的初始密码,结果被其同事于均通过电话银行猜中了密码,导致账面工资被转走。昨日记者从天水秦州区人民法院获悉,被告人于均被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工资卡随身带 钱却不见了

  天水男子程旭在一家通讯公司上班,单位给他发放了一张工资卡,每月初将工资打到账上。程旭说,由于他手头有钱用,所以就把工资一直存了起来。今年3月10日,他路过银行时就顺便到自助取款机上查工资,可查看的结果却让他大吃一惊,账面显示他只有几百块钱。程旭立即找到单位财务科理论,财务人员调出的数据显示,程旭的工资按月发放已达到2.6万元。程旭带着疑问又去银行查询,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的银行存款已经通过电话银行转账21次。

  密码未改动 离职同事钻空子

  程旭表示银行卡的卡号、密码只有他自己知道,而且他的工资卡一直随身携带,为了查出真相他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经过对交易记录进行调查,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于均。据了解于均是程旭的同事,后来辞职了。据公安机关调查,于均辞职后还持有原单位的工资卡,由于单位同一批发卡的职员工资卡号相连,所以他就用自己的卡号通过电话银行比对其他同事的卡号。而程旭的卡号就被于均猜中,同时程旭并未将银行设置的初始密码进行修改,所以于均很轻松地获得了程旭的卡号和密码。然后于均又通过电话银行充值的方式分21次,将程旭卡上的2.6万充到自己的手机上,之后于均再通过手机支付的方式用这2.6万购买了彩票。

  信用卡诈骗 判刑1年

  11月12日,记者从秦州区人民法院获悉,被告人于均的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据了解,法院一审判处于均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法官提醒广大市民,最好将自己的工资卡以及其他银行卡的初始密码进行修改,不要认为随身携带就安全,只要存在漏洞犯罪分子就有机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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