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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津县劳动监察执法“四个结合”显成效
2010-11-18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孟津县人社局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维权服务工作中,紧扣“四个结合”收到了明显成效,主要做法是:

  调查询问与记录备案相结合。向用人单位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备案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人数等内容,在调查询问当事人过程中,结合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

  立案调查与宣传政策相结合。在案件调查处理的同时,耐心细致地宣传政策,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更加深刻地理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树立劳动用工法制意识,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守法的自觉性。

  安件处理与服务教育相结合。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法服务理念,本着处理执法与服务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告知教育在先,责令改正其次,处理处罚在后,引导用人单位依法合理用工。

  监督管理与跟踪服务相结合。对已处理过的违法用人单位作为重点对象加强监管,同时认真倾听企业和职工呼声,想法设法为企业排忧解难,搞好服务,寓管于服务之中,实现监督管理与跟踪紧密结合。

  今年以来,共接受投诉举报案件55起,调查处理办结55起,法定实效内结案率100%,追发劳动者工资、社会保险等待遇 100多万元,涉及劳动者527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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