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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政府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由财政垫付
2010-11-20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宁夏银川市日前出台的《银川市解决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若干规定》指出,对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因拨付工程款不到位而引发建筑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垫付。

  据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目前,银川市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有一半以上都集中在建筑领域。工程款拨付不到位、工程款拨付到分包转包人手中后不能及时兑付给农民工。

  为此,银川市规定,凡工程款不到位,或因调价等因素导致农民工工资不能及时支付的,由建设单位先行给予支付;对工程总承包企业违反规定分包、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由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担清偿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责任。

  另外,对房地产开发等社会项目拖欠工程款引发建筑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可使用尚未退还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先予支付,并限期由建设单位归还。在规定时限内建设单位不能按时还款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采取资产变现等措施进行筹措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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