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新闻 > 正文
陕西首开公开招聘先例 事业单位”逢进必考“
2010-11-25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23日召开的省直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传来消息,明年陕西省所有事业单位将实现公开招聘“全覆盖”,新进在编人员“逢进必考”。

  公开招聘是指通过笔试、面试等,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做法。从明年开始,除国家政策性安置、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我省所有事业单位新近人员都要实行公开招聘。这一目标比国家人社部要求的全国2012年实现公开招聘全覆盖的要求提前了1年。对于以各种名义规避公开招聘制度进入的新进人员,有关方面将不予办理人事关系、工资待遇等。

  据了解,我省公开招聘工作从2005年开始,到去年年底,全省事业单位累计通过公开招聘新招录的人员达3万5千多人。

  昨日,记者从陕西省直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上获悉,自2005年我省开始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以来,用人制度、分配制度改革将得到进一步深化。

  公开招聘大部分事业单位已实现

  目前我省有5万多事业单位,人员达90多万。原来新进人员主要采用国家统一分配、组织调配和吸收录用等“点招”的方式,存在着选才视野狭窄、缺乏竞争机制、信息不公开、缺乏客观评判标准等弊端。

  2005年,我省开始将“点招”转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目前,除了个别县、乡外,大部分事业单位实现了公开招聘,到2011年,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须实现公开招聘制度的全覆盖,比国家人社部要求的全国2012年实现公开招聘全覆盖的要求提前1年。

  届时,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禁止以各种名义规避公开招聘制度规定。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