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新闻 > 正文
我国2亿受职业病之苦
2010-12-11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我国已进入职业病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防治工作十分严峻和紧迫。” 卫生部日前在湖南长沙召开全国职业病防治工作座谈会,以积极应对职业病挑战。 卫生部部长陈竺透露,他掌握的情况是,全国30多个行业不同程度遭受职业病危害,估计有2亿劳动者在从事劳动过程中不同程度遭受职业病危害。

  陈竺介绍,近几年来,中央财政先后投入6个多亿,用于加强化学中毒、核辐射医疗救治基地建设,建立重点职业病监测哨点,在预算的县医院建设项目中,专门配备了400毫安以上的X线机,提高职业病诊断、职业健康检查能力。

  目前,全国共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2259家,较去年增加了446家,有职业病诊断机构489家,较去年增加了73家,形成了较完善的职业病防治法规标准体系。

  不容乐观的是,我国的职业病也进入了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以2009年为例,全国报告职业病病例数较上一年增加了31.9%.新中国成立至2009年底,全国已累计报告职业病72万多例,其中尘肺病65万多例。

  “据专家估计,实际发病情况可能要远远高于报告数字。”陈竺说。

  他分析,更大的隐忧在于,长期以来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不落实,相当一部分用人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职业病防治措施不落实,新的职业病例甚至群体性职业病事件不断发生。二是职业病防治监管不到位,监管责任不落实,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没有形成,对违法行为惩处、纠正不力,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各项法律措施没有得到落实。三是职业病防治管理和服务能力与防治工作任务严重不相适应。

  目前一些省份一半以上的县还没有承担职业健康检查的机构,全国还有60多个地市没有职业病诊断机构,甚至在个别省全省范围内只有1家职业病诊断机构。

  此前不久,卫生部组织了一次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在行动中发现,一个医疗卫生资源比较充足、职业病防治工作做得不错的省,企业也要等候3个月才能安排上职业健康检查。

  “这样的情况一定要尽快改变”,陈竺要求,“要坚持把劳动者切身利益放在第一位,解决众多农民工面临职业病危害的问题,健全职业病预防服务网络。”

  陈竺介绍,卫生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职业病防治的调查研究,拟订法规,制定发布标准,提出职业病防治规划建议,并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席会商工作机制,另一方面将做好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的诊断、治疗、康复等具体实施工作,为上游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卫生安全监管和下游职业病工伤认定提供技术支撑。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