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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媒企,走近尘肺
2010-12-11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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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新近召开的全国煤矿职业安全健康经验交流会暨全国煤矿尘肺病防治现场会上,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透露了一组沉重的数据:2010年1~10月份,全国煤矿安全事故死亡2080人,预测这个数字到年底不超过3000人,但每年尘肺病死亡人数却超过了6000,是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的2倍。

  “这个量实在太大了。”赵铁锤表情凝重地说,言语间颇为忧虑。

  就在同一天,卫生部部长陈竺也表达了相同的担忧。他提供的数字显示,从新中国成立至2009年底,已累计报告职业病72万多例,其中尘肺病65万多例。在陈竺看来,“实际职业病发病情况可能要远远高于报告数字。”有效控制尘肺病等职业病成为相关部门一刻也不能松懈的重点。

  摸底尘肺病现状

  《报告》显示,1952年至今,我国尘肺患者的平均发病年龄为51.5岁,平均发病工龄为21.4年。由于近年来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加强,尘肺患者的平均发病年龄有逐渐延长趋势,近10年平均发病年龄57岁,而上世纪50年代则为41岁2010年3月,一份《煤矿职业危害防治调研技术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出炉了。该《报告》预测,“按全国煤矿265万接尘人员、尘肺病现患率7.72%、死亡率3.24%测算,每年我国仅煤炭尘肺病患者的死亡人数至少6000人,这个数字还不包括地方和乡镇煤矿。”

  这份技术报告源自2009年6月到12月,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联合开展的一次大规模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情况调研。

  三个单位组成调研组,对北京、山东、辽宁、安徽、湖南、山西、河北、重庆8个省市的14个国有重点煤矿企业集团和部分地方国有及乡镇煤矿的职业危害,特别是粉尘情况进行了调研,关联煤矿职工85万,占煤炭行业职工总数的20%.“得出的数字令人心情沉重,很明显,尘肺病和职业危害还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一位调研组成员表示,地方和乡镇煤矿企业不是完全的统计,如果加上不计其数的小煤矿,这个数字将更为惊人。

  《报告》显示,1952年至今,我国尘肺患者的平均发病年龄为51.5岁,平均发病工龄为21.4年。由于近年来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加强,尘肺患者的平均发病年龄有逐渐延长趋势,近10年平均发病年龄57岁,而上世纪50年代则为41岁。

  现场检测显示,煤矿井下粉尘浓度严重超标。1983至2008年,煤尘最高浓度范围198-3420毫克/立方米,超过国家标准49.5~855倍;平均浓度范围7.6-60毫克/立方米,超标1.9~15倍。“虽然,2000年后趋于稳定,但仍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1.9-4.9倍。”有关人士告诉记者。

  《报告》对煤矿职工尘肺病检出率的计算显示,国有重点煤矿为6.7%,相当于美国煤矿上世纪70年代初的水平,而地方煤矿7.4%,乡镇煤矿7.5%.如果按照国家要求的体检比例对全国煤矿所有接尘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和诊断,推算每年尘肺病检出人数将达5.7万人。每年新发生尘肺病人数,按国有重点煤矿60%的体检率、地方煤矿和乡镇煤矿分别为20%和10%的体检率,将达1.64万人。

  “煤矿粉尘浓度超标,煤矿工人职业健康体检率低、漏检率高;非国有重点煤矿,特别是乡镇煤矿职业健康工作基本处于空白……在这样的企业里工作,煤矿职工遭遇尘肺病是在劫难逃。”调研组的一位成员说。

  九成煤企不给力

  92.9%未制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85.7%未将职业卫生工作纳入企业的管理。参与调研的14家煤矿企业集团为接触粉尘人员配备了防尘口罩,但有半数企业使用廉价、低效的防尘口罩,个别企业甚至以普通纱布口罩代替专业的防尘口罩“绝大部分地方国有煤矿和乡镇煤矿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和管理职能没有落实,没有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参与调研的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负责人表示,大多数煤矿企业对职业卫生工作不重视,“仅以煤矿企业集团为例,其中,92.9%未制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85.7%未将职业卫生工作纳入企业的管理,领导的责任和管理职能不到位。”

  与此同时,调研还发现57.1%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未履行告知义务,使职工对所从事工作产生的职业危害知之甚少,缺乏自我防护意识,不能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和使用防降尘设施。绝大部分企业对职业病防治的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教育力度不够。

  《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企业的职业病防治经费从生产成本中列支,然而,绝大部分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减少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投入。参与调研的14家煤矿企业集团为接触粉尘人员配备了防尘口罩,但有半数企业使用的是廉价、低效的防尘口罩,甚至有个别企业以普通纱布口罩代替专业的防尘口罩。

  粉尘是煤矿企业作业现场存在的主要职业危害,但许多企业对粉尘日常监测不规范。7.1%的煤炭企业集团没有进行日常监测。92.9%煤矿虽然进行了日常监测,但其中有三分之一使用仪器不当,不能真实反映作业场所粉尘危害情况。

  “有的企业故意采用粉尘浓度低峰数字,或粉尘检测时不下井而是让工人去采样,甚至干脆编造数字,造成报表数据达标的假象。”一位调研组成员表示,28.8%企业没有按照规定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价。

  《报告》还显示,煤矿企业职业健康检查率低,职业病诊断漏诊。企业为自身利益,只重视岗前体检和离岗体检,在岗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组织不力,平均体检率为60.8%,最低为32.2%,退休职工体检率更低,64.3%煤炭集团没按照规定对退休工人进行体检。

  此外,企业普遍存在职业病诊断漏诊的问题,平均漏诊率3.72%,漏诊率最高达20%.一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技术水平不高,特别是拍摄X线胸片的质量差,34.2%的胸片不能用于尘肺诊断,8.9%为废片。

  “体制疙瘩”需理顺

  执法不严是职业病危害频发的主要原因之一。《报告》显示,一些地方政府煤矿职业危害监管机构不健全,力量不足,日常监管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对职业危害监察没有专门机构和人员,挂靠在事故调查处等处室,只有1-2人兼职负责“给煤矿工人做洗肺手术,从引流管排出来的‘洗肺水’就会变得像变质的煤尘一样浑浊。拿在手中细看,在瓶中的上方,零零散散地悬浮着一些冲洗出来的絮状尘物,而在瓶子的底部,密密的一层与他们职业有关的黑色煤灰碎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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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年前,一位致力于尘肺病的临床治疗和研究的女医生曾对工人日报记者讲述了令她痛心的一个个病例。

  时至今日,人们看到,原有的煤矿职业危害尚未得到完全有效的控制,“被纤维化的肺”仍然堵在了煤矿职工的胸口。

  与我国煤炭需求的增加,煤矿生产强度逐年加大相对的,是尘肺病和职业危害呈现上升趋势,有的地方职业病危害已发展到相当严重的程度,出现了“尘肺村”、“中毒村”。

  “由于尘肺病等职业病具有迟发性的特点,一些企业领导,乃至地方政府部门对职业健康重视不足,存在重经济发展轻职业健康,重生产红伤轻尘肺白伤等问题。”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理事长张宝明认为,必须引起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企业和全社会的高度重视。他建议,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的业绩考核范围,并将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工作同时部署、同步推进。

  有关专家则认为,执法不严是职业病危害频发的主要原因之一。

  《报告》显示,一些地方政府煤矿职业危害监管机构不健全,力量不足,日常监管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对职业危害监察没有专门机构和人员,挂靠在事故调查处等处室,只有1-2人兼职负责。此外,部分监管监察人员缺乏必要的职业健康专业知识和监管监察技能,监督、监测、管理和执法手段落后,信息渠道不畅通,相关技术机构不能满足监察工作的需要。

  有专家直言,一些执法部门检查只能停留在听汇报、看材料或到事先准备好的示范点上去“欣赏”,这种检查方法和监督能力实在有待改进。

  对此,专家们呼呼尽快修订《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理顺职业卫生监管职能中的“体制疙瘩”。

  赵铁锤也表示,经济发展不能以牺牲职工生命为代价,做好煤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是煤矿安全监察监督系统义不容辞的职责。但他坦言,相关监管监察工作有待加强,一些煤矿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从业人员自我防护意识差等,都使煤矿职业病防治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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