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携款逃跑,企业需担责
2011-01-04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队长沈长仁介绍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等5个部门正在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行动,检查范围涉及全省各类用人单位,以此确保2011年“双节”期间农民工工资“零欠薪”。该专项检查活动从2010年12月开始,将持续到2011年1月25日。其中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交通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以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将成为这次专项检查的重点。
据了解,目前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浙江民营企业有216.5万家,吸纳的农民工达到1880多万人。截至2010年12月15日,2010年浙江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为15.8万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的4.8亿元工资。
针对企业拖欠工资的惩处力度也将扩大。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将积极协调当地人民法院,尽快执结;对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要依法对其进行公开曝光。
据了解,专项检查行动期间,各部门将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其中,市级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县(市、区)实行12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举报投诉渠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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