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的城市生活
在某些行业和领域,农民工已成为行业发展的中坚力量。以呼和浩特市为例,截至2009年10月,全市总人口为288万,流动人口为54万,其中有很大部分是进城务工人员。这些农民工住得怎么样,在基本生活方面还存在哪些共性的难题,这不仅关系到农民工自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农民工基本情况
从调查看,呼和浩特市农民工主要由两部分人员构成:一是外地务工人员,二是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包括“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的失地农民。其中前者是农民工的主要组成部分。调查问卷情况显示,呼和浩特市农民工有以下几个基本特点。
在年龄和性别构成上,城市农民工以青壮年为主,年龄主要集中在16-40岁,占总数的75%.这一点与全国总工会去年3-5月开展的一项调查结果相符。全国总工会的调查显示,目前,新生代农民工,即出生于20世纪80年代以后,年龄在16岁以上,在异地以非农就业为主的农业户籍人口,占外出农民工的六成以上。从性别上看,以男性为主,约占85%以上。
从文化构成看,总体上进城务工人员文化教育程度偏低。从被调查的农民工情况看,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为主体,占73%;高中及以上学历的比例非常低。呼和浩特市的农民工中,接受过专业技术培训的所占比例较低。建筑业从事技术工种的农民工接受过专业培训的比例较高,其他行业中未接受培训的仍占大多数。以新城区为例,区内农民工大约有8万人,但2003年至今累计培训农民工只有1089人。
从农民工打工的行业看,呼和浩特市农民工主要分布在建筑业、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居民服务业以及环卫等行业,其中,建筑业所占比重最大,以新城区为例,约为40%.近年来,服务业逐渐成为吸纳农民工的重要渠道,70%以上为农民工,并且绝大部分是男性,而宾馆、餐饮业、零售业的农民工多为青年女性。在制造业的部分工种如装卸、搬运、包装等体力较重、环境较差的地方仍是农民工较多。在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的企业中,由于原来人员富余比较多,仍然以正式工人为主,农民工占比例很少,一些私营企业农民工比重比较大。
从居留方式上看,农村劳动力常年外出务工的已占相当比重,全家常年异地居留式务工已呈上升趋势。
从务工目的来看,呼和浩特市农民工与全国其他地区的农民工一样,存在传统农民工和新生代农民工的差异性。传统农民工进城打工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赚钱,改善生活;已婚或带孩子外出打工的主要目的是想让孩子在城里找一所理想的学校读书。而新生代农民工大多外出务工前在家读书,他们的需要层次正在由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更多地把进城务工看做谋求发展的途径。
二、农民工生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呼和浩特市各部门和各城区将农民工问题纳入流动人口管理范畴,做了大量工作。呼和浩特市委、政府将流动人口宣传纳入全市11个签订责任状部门和各旗县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考核评估体系中进行整体安排和部署。呼和浩特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坚持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作为重要的工作平台和活动载体,全面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在呼和浩特市建筑行业打工的农民工大部分来自四川等地,人员流动性特别强。为了改善这部分农民工的生活、劳动和社会保障条件,呼和浩特市建委对全市建筑工程实施了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出台了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备案管理办法,以确保施工方使用有资质的建筑队伍,使工人维权、工程质量、生产安全得到保障;对工地实施了文明施工管理,对建筑工人的住、食等基本条件作出规定,并通过树立示范工地,带动全市建筑工地改善农民工的生活和工作条件。呼和浩特市教育局为全市6万余流动人口家庭子女安排了就近入学,流动人口子女在义务教育期间享受与市民子女同样的待遇,免收管理费、学杂费、书本费。呼和浩特市团委、总工会、劳动保障局已将流动人口宣传服务纳入“百万进城务工青年就业”指导服务当中,为流动人口就业提供了政策保障。在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的协调下,全市已经建立了流动人口协会257个,会员41518人,促进了流动人口之间的互助、互爱、互发展。
但是,从具体情况来看,农民工整体上还处在社会的边缘地位,有很多困难和问题急需解决。
(一)生活方面
1、居住条件差,需求得不到保障。工资收入水平较低、房价居高不下,使得大部分农民工的居住需求得不到保障。调查结果显示,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大部分居住在公司搭建的工棚中;从事餐饮业、服务行业的农民工一般居住在业主提供的宿舍或统一租赁的居民房中;其他行业的农民工有租房居住的,也有自己建房或买房的。在呼和浩特市的环卫工人中,有6000多人是乌兰察布地区的农民工,他们租住在近郊的民房中,月租金在80元以上、200元以下。
从居住方式来看,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为例,新城区外来务工人员自己租房住的占14.2%,大部分居住在成吉思汗街道办事处辖区,租住的大部分是平房和居民家的凉房,其中50%-60%以上的农民工来自乌兰察布市。这些农民工租住的房屋成为城中村改造拆迁工作中的死角。住集体宿舍或工棚的占80.2%,自己有房的占5.6%.
2、子女就学依然困难。农民工基于自身阅历和切身体验,对子女受教育的期望都非常高。他们中越来越多的人正是为了让子女能够在城市接受更好的教育而选择在务工地就业和定居。据中国流动人口监测报告,2009年农村流动人口子女中,70.2%随同父母流动,只有29.8%留守农村。
从呼和浩特市来看,虽然教育部门对接受农民工子女入学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划出一些专门接收农民工子女的学校,但是部分公办学校拒绝接受农民工子女入学,还有的农民工打工或居住的地方比较偏远,就近没有学校,或者距离指定的接受农民工子女的学校较远,造成农民工子女就学更加困难。
3、生活满意度低,少部分农民工还在温饱线上徘徊。调查显示,呼和浩特市农民工基本生活水平比较低。一些农民工家中,除了床铺、锅灶以外,可以说是家徒四壁。由于农民工整体工资水平不高,还要想法设法尽量多地把钱带回家,所以他们的实际生活水平比较低。
(二)就业方面
1、就业信息渠道窄。农民工进城务工就业信息的获取渠道不畅通,有51.34%是靠定居本地的亲属、朋友或同样在外务工经商的同乡、亲友介绍带出;自主就业和自荐到用工单位的占27.10%;通过招工广告的占10.10%;由家乡政府组织的占2.61%.由此可以看出,农民工外出打工主要还是靠原来传统的传帮带形式,农民工对小的中介机构和招聘广告普遍采取不太敢信任的态度,怕上当受骗,有些地方政府对农民工外出打工也缺乏相应的组织措施。
2、收入总体水平较低。农民工由于从事行业不同,收入极不平均。建筑行业从事技术工种的农民工工资收入较高,平均每月2500元左右;其他行业的农民工收入则在千元左右。在接受调查的38位农民工中,月收入在1000元及以下的有29位,占76%;月收入在1000-1500元之间的有5位,占13%。
3、劳动强度大。从调查的农民工从事行业看,大部分是一线工人,工作强度比较大,很大一部分人从事着城市最低层、最危险、最脏、最累的工作。从调查看,农民工每年平均工作在240天以上的占76.6%,181天-240天的占14%,平均工作时间是269天。每天平均工作10.34小时,1天最长能工作到14小时,只有12%的农民工日工作时间在8小时及其以下。
(三)社会保障和救助方面
农民工社会保险参保率非常低。调查数据显示,呼和浩特市95%的农民工未参加任何社会保险。在5%参加社保的农民工中,参保类型排前三位的分别是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同时参加两种以上保险的只占总人数的2.6%.造成农民工参保率低的直接原因有:社保宣传力度不够,40%的农民工对社会保险一点也不了解;企业怕花冤枉钱,只为那些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支付保险费;养老保险等费率较高,需要农民工自己掏部分钱,且缴费满15年后才能享受到养老金,而农民工流动性强,换工作后存在养老保险转接问题,所以农民工不愿参保;有些企业虽然愿意为农民工办理社会保险,但是由于目前政策存在缺失,办理难度较大。
就业保障不到位。随着近几年国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的重视,农民工在一些企业人数的增多和相对稳定,对企业发展起到越来越大的作用,企业为农民工提供保障方面也有了很大改善。但是,总体来看,劳动合同签订率还很低,合同的签订和履行都很不到位。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为例,只有17.8%的农民工和单位签订了用工合同。
社会救助缺乏。由于民政救助体制的局限,城市对困难群体的帮扶救助大多覆盖不到农民工,农民工遇到困难时往往得不到有效的帮助。
(四)社会管理方面
一是治安管理难度大。据公安部门统计,在呼和浩特市的犯罪案件中,流动人口犯罪率占到75%-80%,而流动人口的主要构成是农民工。
二是计划生育管理压力大。农民工人数多,流动性强,给流入地计生管理带来很大压力。农民工普遍生活水平低,对计生服务需求低,计生部门开展生殖健康等服务时出现追着服务的现象。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传统观念强,超生管理难度大。
三是农民工统计口径多,信息准确度低。从调查看,市级部门对农民工情况缺乏统一的管理和监控,很多部门没有关于农民工的专项信息,即使有数据,不同部门的统计数据也有较大差异。这给农民工和流动人口社会管理带来很大隐患。
三、解决农民工基本生活问题的建议
党和国家对农民工问题始终高度重视,近年来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重要政策和法规,农民工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又提出明确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
农民工是改革开放进程中成长起来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是现代产业工人的主体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做好农民工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解决好农民工的基本生活问题,为他们长期稳定就业、生活创造良好的条件,从而进一步推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一)将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预算,促进农民工问题得到稳定有效的解决
按照人口配置土地、公共设施、预算等公共资源管理制度要求,将农民工纳入常住地公共预算,并逐渐加大对农民工公共预算的存量和增量投入。
建立农民工服务和管理工作的经费保障机制,将涉及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障、子女教育、计划生育、权益维护、治安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等有关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提交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确保用于农民工的预算在存量和增量上逐年科学、合理地增长。
将农民工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使之享受与城镇职工同城化待遇,逐步实现公共服务统一政策、统一制度、统一管理和统一服务。
(二)多渠道多形式提供农民工居住场所
一是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
二是建设农民工公寓和农民工生活示范小区。调查显示,农民工住房问题已日益凸显。传统农民工近似于候鸟的打工方式和亦工亦农经历造就了他们城市过客的心理。据清华大学对农民工家庭的一项调查,89.7%的农民工表示将来一定会回到家乡定居,只有10.3%的人表示不回到家乡定居。然而,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发布的新生代农民工研究报告,在新生代农民工中,有55.9%的人准备将来“在打工的城市买房定居”,远远高于17.6%的农业流动人口整体水平。数据对比说明,目前占农民工队伍主体的新生代农民工希望在务工地长期稳定生活的愿望更加强烈。据国家统计局的调研报告,当前在新生代农民工中,住在租赁房和自买房中的比例已经上升到37.7%。据公安部2007年的调查,按照自身收入水平,有74.1%的农民工愿意承受的购房单价在3000元/平方米以内,有19%愿意承受3001-4000元/平方米之间的单价,愿意承受4000元/平方米以上的只有6.9%。具体到呼和浩特市,在被调查农民工中,有购房愿望并希望有专门的农民工住宅小区的占60%,对住房面积的需求在60-120平米之间,愿意承受的住房单价在每户12万-18万元之间。
因此,建议在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方面,着重考虑将建设价廉适用的农民工住宅小区作为重要的手段之一。一方面可以满足农民工群体的基本需求,同时还可通过建设集中的农民工住宅小区,解决农民工由于居住分散造成的子女就学难和治安、人口和计生管理及社保宣传等方面的问题。先期可考虑建设农民工生活示范小区,以点带面,逐步改善农民工的整体生活状况。
三是探索建立农民工住房公积金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将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逐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三)建立健全农民工管理和维权工作机制,形成社会化的工作格局
建立健全党政主导、工会运作、相关部门协作的社会化管理和维权工作体制。按照促进科学发展的要求,建立农民工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把农民工就业培训、收入增长、居住、就医、子女入学和社会保障等基本生活条件改善,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统筹农民工管理,统一农民工信息口径。简化农民工进城的各种证件的办理手续,建立“多证合一,信息共享”的进城务工人员管理制度。
为农民工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如在农民工居住较为集中的地区,可以通过为农民工提供优质服务加强对农民工的管理。在建筑工地,推广样板工地的经验,进一步改善农民工生活环境。
严格落实各项相关法规制度,加大执法力度。严格监督劳动合同的签定和执行,解决无故加班、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害农民工劳动权益的行为。下大力气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保障农民工进城后人身钱财的安全。
(四)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提高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水平
落实以输入地为主和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的政策,加快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的落实。重视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相应地增加学校,并同步提高师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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