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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贪污任何人都可以举报
2011-01-22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近日,李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咨询:“我是一家公司的财务人员,单位一位领导贪污了公司60多万元钱,请问我有权举报吗?”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举报权。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4条第1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第85条第3款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需要提醒的是,举报应如实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单位和违法犯罪事实;不得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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