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当事人被扣工资,北京开设晚间法庭
2011-02-25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昨天晚上7时,随着法官宣布开庭,又一起职工因索要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引发的劳动争议上诉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晚间法庭开庭。
50多岁的陈先生原是某公司的班车司机,后因单位淘汰黄标车,失去了司机岗位。离开单位后,陈先生为索要未休年假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赔偿等11万余元,与单位打起官司。一审败诉后,陈先生不服,提出上诉。昨晚经过两个小时的庭审,陈先生表示愿意调解,单位的代理人则表示需回去和领导商量。
二中院劳动争议案件晚间法庭设立于2009年8月。晚上开庭主要是考虑到有些职工白天工作忙,若白天请假来法院有可能被扣工资。其次,许多争议都是发生在劳动者离职过程中,晚间法庭的开通,让这些劳动者不用专门为参加诉讼而请假,从而避免了打官司给工作和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
截至目前,二中院劳动争议案件晚间法庭审结各类劳动争议案件100余起,调撤率愈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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