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新闻 > 正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2011-03-02作者:未知来源:新民晚报

  第十七条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和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十七章督促程序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申请支付令被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后,劳动者就劳动争议事项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申请支付令被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后,劳动者依据调解协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法规解读

  本条规定的是劳动者申请支付令的法律处理程序。用人单位拖欠或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以及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具有金钱给付性质,符合申请支付令的法定条件。法院依法审查,劳动者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依法受理并向用人单位发出支付令。用人单位在收到支付令起十五日内不提出异议但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劳动者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用人单位就支付令提出书面异议的,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劳动者可提起劳动仲裁申请或提起诉讼。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向用人单位主张劳动报酬而申请支付令的,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后,劳动者就劳动争议事项寻求法律保护的,应当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告知其先申请劳动仲裁,经过仲裁前置程序,法院才立案受理。

  依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当事人就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的调解协议,属于具有金钱给付性质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再具有劳动争议的性质。劳动者依据调解协议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按民事案件进行审理。徐兴民 陆佳亮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