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2010年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6万余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1亿余元。
2010年,黑龙江省通过劳动监察、争议仲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重点推进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5%、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50%;共督促用人单位为36.69万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为6.72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1.46亿元。
此外,黑龙江省还发挥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重要作用,推动农民工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落实,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累计收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22.2亿元,通过保障金支付农民工工资3.0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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