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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劳动合同换工作频繁 女工维权案8成5年内
2011-03-10作者:未知来源:北京晚报

  北京晚报讯(记者邱伟 通讯员汤敏志)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办公室调研发现,该院去年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近八成女性劳动者维权案发生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5年内。其中,工作不到1年就和单位打官司的情况超过三成。法官认为,这一现象说明女性劳动者的流动性在逐步增强,而且在频繁更换工作的同时,引发了更多的劳动争议诉讼。

  统计显示,女性劳动者工作5年以下发生争议的案件去年达到79%,案件数量达3700余件。二中院专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官介绍说,物流运输等劳动行业,餐饮、家政等服务行业,家电安装、物业维修等技术性行业以及从事门店销售的企业,是涉及女性劳动争议最为多发的几类行业和企业。这些行业、企业大量雇佣外地进京务工人员,用工周期短,劳动者流动性强,用工制度不够规范,引发了大量的“低年限化”劳动争议。

  目前,中小企业不签劳动合同的现象仍大量存在。随着《劳动合同法》的深入实施,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合同期限的长期化均较之前有了很大提高,但这些积极变化主要发生在实力雄厚的大型企业中,对于涉及女性劳动争议诉讼最为集中的中小型企业,相关部门、社会力量的督促检查力度还不够。不签劳动合同的现象仍然大量存在,这一点,从有关“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的诉讼居高不下的现象可以得到印证。没有劳动合同的有效保障,造成劳动争议诉讼多发且“低年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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