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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何时才能在城市有个家?
2011-03-10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高昂的房价令很多中等偏上的高级白领望而却步,他们买房的决定都很难做出,何况是到处漂泊打散零工的农民工呢?每一个外来务工者都想在经济发达地区安个家,可是要想有个家,谈何容易呢? “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把符合落户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但目前,我国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大量农业转移人口现状是“奉献在城市,养老回农村;平时在城市,过年回农村”,流动性强,难以享受城市待遇,严重影响了城市化进程。3月9日,正在参加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的全国政协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马兰翠将一份《促进解决农民工进城安居问题切实推进城镇化进程的提案》提交大会,建议国家出台具体政策,让农民工在城市居有其屋。

       “住房难,影响着农民工往城市搬迁的意愿。”马兰翠委员说,去年,省总工会就农民工城镇化问题组织了一项调研,涉及11个设区市,500多家企业,一万多名农民工。从调研情况看,住房难已成为阻碍农民工城市化的突出问题,也成为许多农民工不愿向城镇迁移户籍的重要原因。

       “其实,农民工的住房问题,完全可以通过公共租赁住房来解决。”马兰翠提出,国家可通过公共租赁住房优先解决部分优秀农民工在城镇的住房问题。同时,对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尽快制定操作性强的政策,重点解决长期在城镇就业的农民工特别是夫妻及子女长期在同城就业的农民工家庭住房问题。政府应当加大对公租房土地、资金的支持力度,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参与公租房建设,以扩大公租房来源。

       “目前,业余文化生活贫乏、枯燥,也成为农民工在城市生活中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对此,马兰翠还建议加大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投入,特别抓好乡镇、街道、社区以及其他农民工较为集中区域的文化场所建设,丰富适宜农民工参与的文体娱乐活动;另一方面,推动文化资源共享,让农民工在城市文化资源上得到“同城待遇”。

       在提交有关农民工进城安居的提案的同时,马兰翠还一并提交了《关于从一线职工劳模和农民劳模中招录公务员的提案》。

       在她看来,当前报考公务员的主要群体是大学毕业生,相比较而言,多数一线职工、农民劳模的学历确实低一点,但他们的能力并不低,特别是在工作实践这个大考场上,他们各有所长、经验丰富,已经显示出突出的才能,这是从其他渠道招录的公务员在短期内难以具备的优势条件。同时,把一线职工、农民劳模选拔到公务员队伍中来,不仅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劳模的职业发展空间,也有利于在广大劳动者中形成鲜明的导向,形成崇尚先进、争当劳模的浓厚氛围。

       就如何稳步让有意愿的工人、农民劳模进入公务员队伍,马兰翠认为有关方面还需积极为他们创造条件。比如,可以对具备一定条件的全国劳模免试录用为公务员,特别是对有特殊技能、作出了特殊贡献的全国劳模,可以进一步放宽条件。

       对其他各级劳模,马兰翠建议可采取确定招录名额、放宽报名条件、专设考试内容的办法考录公务员。比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每年的常规性的招录公务员名额中,拿出适当比例专门面向一线职工和农民中的劳模;报名条件上,可考虑允许40岁以下省级及以上劳模参加;在考试内容上,可根据《公务员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专门设置考试内容,从中择优录用。

       据了解,在本次全国政协会议上,马兰翠还提交了《关于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提案》和《关于解决代课教师待遇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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