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纠纷,属于检察院的责任范围
在很多老百姓的眼里,检查院是个神圣不可侵犯的地方。他们管得是贪污犯罪,杀人放火的大事。像欠薪这种小事最多是麻烦下公安机关,哪能请得到检察官们。不过一次随意造访,却给金红杰在内的几个工人带了意外惊喜。
金红杰今年46岁,是一名退伍军人。2月15日,在熟人介绍下,金红杰带着23名同乡来到市区包工头宋建承包的工地上干活儿,他们和宋建约定大工每天80元、小工每天60元,没有签订书面协议。工资虽略低,但考虑到离家近,众人也没意见。“工地伙食条件很差,工人们每天都吃萝卜、白菜。另外,工人们受伤了工地上也不负责。最重要的是,干了半个多月,工人们一分钱也没领到。工人们意见很大,都不想干了。”金红杰告诉记者。
“我们只是途经市检察院时想顺便咨询一下,想不到检察官很热情地接待了我们,而且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把我们23名乡亲的15748元工资全要了回来。这样的检察官我们最信赖。”昨日上午,鄢陵县南坪乡的农民工金红杰和记者谈起讨薪一事感触颇多。
在这种状况下,金红杰找到了包工头宋建,希望结算工资。然而,宋建不但不予理会,而且还扬言如果金红杰到相关部门告状,工人们一分钱也拿不到。3月4日上午收工后,金红杰带着工友们四处转悠,并打算去市委、市政府上访。当途经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中心接待室时,想到检察院也是执法机关,于是他们就走了进去,咨询如何讨要被拖欠的工资。正在值班的检察院控申科副科长张明宣、许付民热情地接待了他们。为了不让矛盾激化,张明宣、许付民当场表态:“这事检察院管了。”3月7日,金红杰把事情的前因后果写成材料,连同工资表、签到表交到检察院,然后带着工人回了老家,等张明宣、许付民的电话。
3月10日,张明宣、许付民直接找到了包工头宋建所在的建筑公司。“建筑工程是由建筑公司分包到项目部,再由项目部转包给包工头的。农民工虽没有与建筑公司签订劳动协议,但劳动事实的存在可以证明双方存在雇佣关系。因此,建筑公司有责任支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一到工地,许付民就直接向建筑公司负责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得知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建筑公司的负责人当即打通了金红杰的电话,随后,该负责人让众人带上相关手续到公司领钱。3月11日,金红杰等人如数拿到了被拖欠的15748元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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