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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落户城镇政策将逐步开放
2011-03-15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在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民盟界别的联组讨论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介绍,农民工进城务工落户问题的有关政策已经制定完成,未来,农民工进入到地级市,有三年的稳定职业,也就是有三年的劳动合同,能够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以落户;进入到省会城市,包括副省级城市、大城市的,要合理控制、创造条件,逐步落户。

  在社保缴费方面,农民工进到城市企业的,按照城镇职工缴费;从事家庭副业的,按个体缴费。宅基地与进城落户脱钩,承包地、宅基地是否流转,农民自愿决定。同时,严格禁止城市居民借此到农村买地。

  据广东省某市报道,粤在实行“积分入户”政策之后,并没有迎来想象中的蜂拥队伍。很多农民工居然坦言不愿意入户城镇,缘于农村有土地、有分红,进了城以后老了想回家种田都难。其实不管户口在哪里,我们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生活得更好。希望国家可以同多方努力,改善民众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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