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新闻 > 正文
发生劳动争议 申请仲裁勿超一年
2011-03-22作者:未知来源:中工网——《劳动午报》

  职工张先生近日被单位无故开除了。由于最近家里出了些事,需要张先生亲自处理,因此他暂时顾不上跟单位“理论”。那么,如果张先生申请劳动仲裁,最晚要在多长时间内提出呢?

  大兴法院时亚东法官表示: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也就是说,如果张先生申请劳动仲裁,要从他知道自己被“开”起算,时间不能超过一年。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