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最低缴费标准案例
对职工而言,社保即通常说的“五险一金”,具体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即: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具体单位和个人承担的比例是各承担50%,那是按照个人全年平均工资计算的。国家规定的是:住房公积金不低于工资的10%,效益好的单位可以高些,职工和单位各承担50%。 “五险”: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1%(非农业户口)14%(农业户口),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8.5%,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承担1%,个人0.1%;生育保险1%全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0.4-1.2%也是全由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公司给员工买社保主要根据不同工作岗位不一样。
那么如果有一个职工在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以深圳外农村户口的在深圳市缴费社保,缴费工资最低下限是多少呢?
自2010年7月1日起到2011年6月30日止,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2010年7月1日起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1100元,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894元
公司缴交 个人缴交
养老:1100*10%=110 1100*8%=88
工伤:1100*0.2%=2.75 不用缴费
失业:3894*0.4%=15.576 不用缴费
住院医疗:3894*0.5%=19.47 3894*0.2%=7.788
生育:3894*0.2%=7.888
公司部份总计:155.584元
个人部分总计:95.788元
以上是按非深户普通公司所交住院医疗的费用,如深户另计,如公司有购买综合医疗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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