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温可人主要事迹
温可人
十年前,南京市总工会迎来了一位风华正茂的营职转业军人,一位历经十年军旅生涯磨砺的西北硬汉,一位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书》的军地两用人才。他就是温可人,南京市总工会公职律师,南京市职工法律援助团团长,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南京市“四五”、“五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中国劳动法学会会员。温可人近年来获得了多项荣誉,包括2000年度南京市总工会先进党员;2001—2003年南京市总工会优秀个人;1999—2003年度,南京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2000—2002年度,南京市信访工作先进工作者;2004年度,南京市“双清”工作先进个人;2005年度,江苏省优秀劳动争议仲裁员;2001—2005年度,江苏省法律宣传教育先进个人;2007年,江苏省法律援助先进工作者;2008年,南京市总工会优秀党员
从英姿飒爽的年轻军官,到誉满全城的工会维权公职律师,温可人的职业转变轨迹,记录着他十年来深入基层厂矿企业倾心普及法律知识的坚实脚印、奋力帮助弱势群体艰难维权的忙碌身影和精心构建工会三级维权网络体系的光辉历程。
一、倾心普及法律,培育职工维权意识
温可人深知,只有广为普法,才能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最大限度地预防侵权案件的发生。他充分履行市“四五”、“五五”普法讲师团成员的职责,运用多种形式、利用一切机会深入基层一线和工棚坚持开展普法工作。十年来,巡回宣讲法律法规150余场次,受众达2万多人次;参与现场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30余场,直接受众达5万多人次;做客媒体答疑解惑50次;同时,潜心探索培训模式,创新教学方式,运用案例教学、观摩教学、热点研讨等形式新颖、生动活泼的方式开展普法工作,累计培训基层工会、人力资源干部和调解员约3000余人次。
二、坚持直接维权,竭诚呵护弱势群体
直接维权,是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长期的工作实践使温可人感到,只有坚持直接维权、刚性维权,才能有效增强工会组织的公信力和凝聚力。
在主持南京市总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的十年里,温可人累计接待职工来访4000余人次,参与处理、代理职工法律援助案件400余件,累计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近600万元。2006年春节前夕,温可人奉命担任南京市总工会讨薪工作队队长。他带领20位年轻干部,在不到20天的时间里,为四川、甘肃、内蒙等13个省(区、市)的5000余名进城务工的民工兄弟讨回欠薪923万余元,清欠工程款179万余元,其业绩在全国工会界名列前茅。他所带领的团队受到各级领导的多次赞扬,被全总领导誉为率先在全国打响讨薪战的“第一支讨薪专业队”。2006年4月,他援助的“邹要工伤赔偿案”,历经8个月的“持久战”,在温可人付出了大量心血和艰苦劳动后,终于走完“一裁两审”程序,最后法院判令企业支付各项费用176041元。面对终审判决,企业拒不支付任何费用。邹要年迈的父亲因贫病交加,没能等到期盼的结果而死于炕头。正在读高中的儿子,因交不起学费即将辍学。邹要家庭接踵而至的不幸深深震颤着温可人的心。他再次代理“邹要案”向法院提请强制执行。交涉、追踪、控制,经过多方协作和艰苦努力,最终“逼”出了这份“救命款”。当拿到全部款项时,邹要夫妻轰然跪地,妻子泪流满面地说:“我丈夫跪过天,跪过地,跪过父母,今天要跪谢给我们帮助的人……”。
在担任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兼职仲裁员十年里,温可人以积极钝化劳资矛盾、努力体现公平公正、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为目标,身体力行,不辞劳苦,直接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200余件,其中独任仲裁处理达150件,调解结案率达80%以上。在处理案件过程中,他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一丝不苟、灵活睿智的人格魅力和处事作风得到了同行的一致赞许,并摸索出一整套体现“调解为主、裁决为辅”的经验和做法。在处理南京某矿47名职工因不服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群体上访持续达2个多月、对社会秩序造成极大冲击的群访案件时,温可人不辞劳苦,不畏险阻,独当一面,机智、果断、妥善地处理了这起令全市震惊和关注、“冲突尖锐、对抗激烈”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充分体现了他协调处理重大群体劳动争议案件的胆识和能力。由于他竭力倡导和推进全市区县工会兼职仲裁员独立承办案件工作,因而赢得了在全国工会系统率先独立办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地位和声誉,由此获得江苏省优秀劳动争议仲裁员称号和江苏省工会系统革新成果奖。
三、狠抓组织建设,构建三级维权体系
在直接维权的艰难历程中,温可人体会到,个人直接维权虽能帮助被侵权的弱势群体排忧解难,但力量单薄,很难满足广大职工渴求法律救济的期盼。只有整合资源、建立三级维权网络体系,才能把工会维权工作做强做实。他一方面继续推进各级劳调会的建设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市各类劳调会的动态覆盖面已达95%。另一方面,克服困难、创造条件,狠抓了援助机构的建设。2008年初,在市总领导和部门的支持下,重新组建了南京市总工会律师团,并迅速投入工作,积极应对《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动争议案件激增的严峻态势和艰难重任。2009年,大力推进13个区县的法援机构建设,到年底覆盖率已达100%。2001年起,着手推动街镇法援机构的建设,目前已完成80%,到年底可望全部建成。至此,全市工会三级法援网络体系基本建成,拥有工会法援团(站、点)116个,专业律师和人员128位,资金和资源配备到位,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援助格局。同时,创立了“上下联动,协同办案”的快速高效援助工作机制,全市工会法律援助工作正从“应援尽援”向“应援优援”快速转变。2009至2010年,全市工会援助案件实现了翻两番的可喜业绩。温可人因此荣获南京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江苏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四、加强理论研究 提升自身维权能力
工会法律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很大程度取决于法工干部的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长期以来,温可人同志不仅坚持刻苦钻研法学理论和现行法律法规,而且致力于办案经验的研究和积累。一有机会,就虚心向同行请教,取人之长,补己之短。还寻求各种机会,参加高端培训和学术交流。近年来,在《中国劳动保障报》、《中国工运》、《江苏工人报》等国家、省、市媒体上发表文章50余篇,许多文章被多次转载。先后主持编撰《职工维权手册》和《劳动争议典型案例解析》一书,受到广大职工和同行的一致好评。他还非常注重参与立法工作,数十次参与地方性重大法规的研讨、制定工作,帮助有关部门修改政策性文件约20份。在《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征求意见和《江苏省实施〈工会法〉办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修改制定中,深入调研,代表职工充分发表意见,许多建议被及时采纳。
十年艰辛,十年辉煌。一面面包含感激之情的锦旗、一封封凝聚感恩之意的信件、一本本被各级表彰的荣誉证书记载着温可人在工会法律工作领域默默耕耘的艰辛而光荣的历程。这十年,是他扶弱助困、匡扶正义的十年,也是他倾心调处劳资矛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成绩斐然的十年,更是他展示自我价值和人格魅力最精彩的十年。有理由相信,在今后漫长的维权道路上,温可人会更加勤奋、更加执着、更加坚定地履行自己的神圣使命,为构建和谐南京奉献自己的全部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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