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理赔成诉讼马拉松 高碑店工会维权一朝成功
2011-05-11作者:未知来源:燕赵都市网
2011年4月30日,田军又一次走出法院大门,拿着厂方赔偿8万元的调解协议书,这个曾经被这起工伤纠纷困扰3年的汉子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田军原是高碑店市一家塑料制品厂的工人,2008年5月,在车间工作的他不慎将左手大拇指轧断,厂方在其伤势还没有痊愈的情况下与其签订了每月支付300元,赔偿36个月的理赔协议书。这样的“不平等条约”让生活原本贫困的田军更是无可奈何,后经人介绍,他认识了高碑店市总工会法工部的律师,律师给他讲解了《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他才明白原来自己的遭遇完全构成了工伤,并且理应得到相应的赔偿。
从2008年底, 高碑店市总工会律师开始免费为田军维权,他们经历了劳动关系认定、工伤认定、伤残等级认定后,拿到了工伤认定决定书,于2009年底开始工伤赔偿的申请。经高碑店市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厂方赔付田军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共计9万余元。厂方对仲裁裁决不服,拒不承担相应责任,接连向法院提起了一审、二审,经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维持原判。厂方又针对工伤认定决定书提起了行政诉讼,经法院判决维持了工伤认定决定书。之后,厂方申请再审,发回高碑店市人民法院重审,经双方调解终于达成协议,由厂方支付田军各项费用共计8万余元。
近年来,高碑店市总工会从维护广大职工的切实利益出发,为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职工可以免费享受法律咨询,免费为特困职工提供法律援助,优先办理涉农法律服务,优先办理困难职工法律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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