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新闻 > 正文
工伤理赔成诉讼马拉松 高碑店工会维权一朝成功
2011-05-11作者:未知来源:燕赵都市网

  2011年4月30日,田军又一次走出法院大门,拿着厂方赔偿8万元的调解协议书,这个曾经被这起工伤纠纷困扰3年的汉子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田军原是高碑店市一家塑料制品厂的工人,2008年5月,在车间工作的他不慎将左手大拇指轧断,厂方在其伤势还没有痊愈的情况下与其签订了每月支付300元,赔偿36个月的理赔协议书。这样的“不平等条约”让生活原本贫困的田军更是无可奈何,后经人介绍,他认识了高碑店市总工会法工部的律师,律师给他讲解了《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他才明白原来自己的遭遇完全构成了工伤,并且理应得到相应的赔偿。

  从2008年底, 高碑店市总工会律师开始免费为田军维权,他们经历了劳动关系认定、工伤认定、伤残等级认定后,拿到了工伤认定决定书,于2009年底开始工伤赔偿的申请。经高碑店市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厂方赔付田军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共计9万余元。厂方对仲裁裁决不服,拒不承担相应责任,接连向法院提起了一审、二审,经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维持原判。厂方又针对工伤认定决定书提起了行政诉讼,经法院判决维持了工伤认定决定书。之后,厂方申请再审,发回高碑店市人民法院重审,经双方调解终于达成协议,由厂方支付田军各项费用共计8万余元。

  近年来,高碑店市总工会从维护广大职工的切实利益出发,为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职工可以免费享受法律咨询,免费为特困职工提供法律援助,优先办理涉农法律服务,优先办理困难职工法律援助等服务。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