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人设局专设劳动争议窗口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是一项覆盖面广、涉及相关政策多的工作。特别是在当前面临劳务纠纷增加,大力为劳动者维护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经过1个多月的奔走、协调,天津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科干部傅滢终于为10多名下岗失业人员追回了某物业公司拖欠的工资和加班费,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这不马上打电话通知失业的员工:“张师傅,公司那边我们协调好了,他们最后同意付给拖欠你们10几个人的工资和加班费共35000多元,本周就可以到位。”
为了方便用工单位和当事人,区人社局调解仲裁科坚持创新工作举措,设立了专门的接待窗口,热情、耐心、细致地接待来访人员,解决他们的困难,并注重劳动保障政策的宣传,对于简单争议从快从速调解解决,使大量的劳动争议在萌芽阶段就得以解决。两年间,他们共接待来电、来访12969人。他们的工作得到了企业和当事人的好评,先后获得天津市“2006―2007年度优质服务窗口”、“2008年度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状先进集体”、“2008年度河西区五一劳动奖状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今年五一,他们又被评为“天津市劳动模范集体”。

科长周兴毅身体力行,带领全科人员认真学习掌握《劳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在日常大量的接待来访工作中,切实做到认真倾听来访者申诉,耐心劝解双方当事人。他们对来访者进行心理疏导、稳定情绪、化解矛盾,最大限度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提出客观、公正的调解或裁决方案,使争议案件得到彻底解决,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前不久,在某销售公司打工的王师傅前来投诉,称公司付给的工资有差错。周兴毅经过调查了解到,王师傅系劳务派遣人员,销售公司前两年将他的工资付给派遣公司,再由派遣公司发给王师傅。从去年开始,销售公司又将工资直接给付王师傅。凭着多年的经验,周科长认为这肯定是两方公司之间出现了误差。他带领工作人员详细核查王师傅18个月的考勤和工资账单,终于查清了销售公司的漏洞。经过调解,该销售公司补偿了少发给王师傅的工资20000余元,使他深受感动,公司也就财务工作的失误向王师傅赔礼道歉。从2009年至今,该科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669件,结案金额1498.3万元。其中已调解结案或通过调解撤诉方式结案1738件,调解率为70%。使劳动者直接获得工资待遇、经济补偿金等金额达到991.2万元,占结案金额的66%。调解仲裁科的工作效率受到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好评。
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过程中,调解仲裁科始终坚持“重在调解、依法裁决”的原则,对于每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决不简单或轻易裁决,而是找准案件切入点,反复向当时当事人宣讲政策、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的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前不久,某大学校办企业的几名农民工前来投诉,说他们在企业干了多年,企业既没有和他们签订劳动合同,也没给他们上各种保险。调解仲裁科干部赵芸立即开展了认真调查,核实了情况后,便与企业负责人进行谈话、沟通,为其耐心讲解《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最终说服企业,与所有被聘用的农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并根据《社会保险法》为他们补上了养老、医疗等保险,农民工们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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