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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举措提高劳动争议案件办理质量
2011-07-16作者:未知来源:南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一是公开办案程序,杜绝暗箱操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开办案过程,方便群众监督,杜绝暗箱操作,使办案结果公正、合理,真正做到让双方当事人心服口服。

  二是遵守办案制度,确保公平公正。在案件处理中,弱化仲裁员的个人作用,强化案件集体研究、集体决定,以公正的程序来保证案件处理结果的公正。实行仲裁庭独立办案制度,对重大疑难案件、集体争议需裁决的案件和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实行仲裁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制,保证案件更准确、更快捷地处理。

  三是建立回访制度,改进工作方法。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终结后及时进行回访,以保证劳动争议处理结果有效落实,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对重大疑难、不服仲裁裁决诉至法院的案件,加强同人民法院的联系,对仲裁裁决和判决结果,取长补短,互相交流以提高办案能力。

  今年来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07件,已处理结案100件,涉及职工277人金额393万元,有效预防和化解了企业和职工之间的纠纷,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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